华宁县2024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编报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于2023年11月6日,组织召开了全省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视频培训会,各省级部门均做了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的部署和要求。华宁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于2023年11月7日召开全县202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视频布置会议,对2024年基金预算编制进行了动员和培训。2024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在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由各经办机构负责编制,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负责审核并统一上报,确保了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数据测算科学,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一、总体情况
1.收支情况
2024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数88,854.9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7,847.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918.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125.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0,631.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521.81万元、工伤保险1,309.31万元、失业保险1,500.84万元。
2024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85,311.5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7,847.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37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123.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0,631.5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521.81万元、工伤保险1,309.31万元、失业保险1,500.84万元。
2024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预算数3,543.43万元。
2024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预算数32,008.3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5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528.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09.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0.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8.55万元、工伤保险0.00万元、失业保险0.00万元。
2.费率情况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费率16.0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00%、以个人身份参保费率20.00%;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49%;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76%、以个人身份参保费率2.00%;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费率16.0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8.00%;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1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390.00元/年。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程序、测算因素、测算依据及方法
华宁县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经办机构负责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报同级政府批准。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编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在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综合考虑了统筹地区上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综合分析近三年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待遇领取人数等指标的平均增减率,结合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力求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基本准确,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
(一)分险种测算因数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测算因数:(1)平均参保人数预计14,310人,其中:企业职工6,053人,自谋职业人员8,257人。(2)实际缴费人数10,018人,按预计参保人数18,783人的70%测算。(3)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5,041.25元测算,占预计社平月平均工资7,252.00元的69.52%;自谋职业人员月人均缴费工资4,394.31元测算,占预计社平月平均工资7,252.00元的60.59%。(4)缴费率:用人单位按24.00%测算,其中:单位部分16.00%,个人部分8.00%;自谋职业人员按20.00%测算。(5)收缴率用人单位按98.80%测算,自谋职业者按100.00%测算。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测算因数:(1)2024年各项指标预算数据是基于历年决算数及2024年预计执行数来测算,因我县2024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尚未完成,2024年度预计缴费人数、各缴费档次是基于2024年1-3季度缴费人数来测算,发放人数也是减去预计死亡人数和新增人数来测算。2024年缴费人数、各缴费档次依据2023年预计情况和2024年到龄人数测算。(2)个人缴费收入的预算。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标准200.00元/年,其中:财政对低保特困人群代缴100.00元/年,重残代缴200.00元/年,三级残疾人代缴100.00元/年,四级残疾人代缴30.00元/年。个人缴费收入预算着重考虑参保人数、续保率、财政代困难人员缴费情况、被征地农民缴费及专项补助情况等因素。财政代困难人员缴纳的个人保费和被征地农民缴费的参保缴费补助均纳入个人缴费收入核算。(3)政府补贴收入中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收入。一是2024年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28.00元/人·月。二是根据2023年三季度末领取待遇人数、四季度及2023年到龄人数、近三年平均死亡人数和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标准等因素,进行合理测算。(4)委托投资收益率按2.93%测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测算因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测算因数:(1)平均参保人数预计5,107人。(2)实际缴费人数5,107人,按预计参保人数5,107人的100.00%测算。(3)机关事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9,203.56测算。(4)缴费率:用人单位按24.00%测算,其中:单位部分16.00%,个人部分8.00%。(5)收缴率用人单位按99.00%测算。(6)年末退休人数预计2,625人。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测算因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县区结余年底统一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参保人员和缴费人数考虑2021-2023年平均参保人数,平均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收入等指标的同比增长率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职工基本医疗缴费费率为单位8.00%,个人2.00%,生育保险机关事业缴费费率0.30%、企业1.50%,职工生育合并起来为:单位费率(企业)9.50%,单位费率(机关事业)8.30%,个人缴2.00%,灵活就业人员费率10.00%。基金支出按照《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230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玉医保规〔2019〕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玉政规〔2022〕1号)执行,按照2021年三季度实际支出及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新冠疫苗及接种费支出按照《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玉财社〔2021〕114号)文件精神,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省级财政负担35.00%;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档负担的办法,市县承担比例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基金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9〕14号)执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档负担的办法,市县15.00%部分按照60.00%:40.00%承担。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按职工居民7:1的比例,用于补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测算因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7年1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实行市级统筹。参保人数考虑2021-2023年参保人数,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收入,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4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度筹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并随着经济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根据下列文件实施,中央财政补助,根据《财政部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中央财政对国家公布的年度政府补助标准实行分档补助,中央承担云南的80%;省级财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号),中央和我省按照8∶2比例分担,地方所需经费,省与各地按比例分担。财政补助部分明确中央、省、市、县80:14:3.6:2.4比例承担,中央536.00元/人、省级93.80元/人、市级24.12元/人、县区16.08元/人。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玉财社〔2021〕114号)文件精神,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省级财政负担35.00%;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档负担的办法,市县承担比例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基金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9〕14号)执行。范围主要包括: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档负担的办法,市县15.00%部分按照60.00%:40.00%承担。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按职工居民7:1的比例,用于补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6.工伤保险测算因数:(1)参保人数预计18,978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预计12,589人。(2)月人均缴费工资6,478.52元。(3)平均费率0.49%。(4)收缴率96.70%。
7.失业保险测算因数:(1)2024年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总计1,348.62万元。
2024年预计全年失业保险费预算收入预算数700.51万元,缴费费率为1.00%,预计平均参保人数9,980人。单位年缴费基数总额预计71,418.67万元,个人年缴费基数总额预计71,418.67万元,费率1.00%,失业保险费年应缴额为700.51万元。2024年预计参保人数9,980人,较2023年预计参保人数9,895人增加85人。2023年12月开始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后,要求每年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因此2023年和2024年期末结余皆为0.00万元。
(2)2024年预计支出总计1,500.84元。
①2024年失业保险金预计支出538.02万元。
2024年预计全年领取失业保险人数701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月数3,004人月,月人均标准1791元,预计失业保险金支出538.02万元。
②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计支出82.26万元。
2024年预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预计人月数1,634人月,月人均标准503.42元,基本医疗保险支出82.26万元。
③2024年预计技能提升补贴支出6.00万元,人数50人,标准1,200.00元/人。
④2024年预计稳定岗位补贴支出151.28万元。
⑤2024年预计丧葬抚恤补助支出4.46万元,人数1人。
⑥2024年预计其他费用支出2.70万元,其中价格临时补贴预计支出2.70万元。
⑦2024年预计其他支出7.50万元。其中:一次性扩岗补助7.50万元,人数50人,人均标准1,500元。
⑧2024年上解上级支出708.62万元。
(二)分险种测算依据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测算依据:(1)企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为60.00%;(2)今年是玉溪市开展三年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第二年,新增了参保人员,新增了缴费人员;(3)2022年9月,云南省发布了新的丧葬抚恤金标准《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养老金前因病或非因工去世计发丧葬抚恤待遇的通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艺术待遇暂行办法》,本市自2022年9月执行新的丧葬抚恤标准。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测算因数:(1)2024年各项指标预算数据是基于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决算数和2023年预计执行数来测算,因我县2023年度个人缴费工作尚未完成,2023年度预计缴费人数、各缴费档次是基于2023年1-3季度缴费人数来测算,发放人数也是减去预计死亡人数和新增人数来测算。2024年缴费人数、各缴费档次依据2023年预计情况和2024年到龄人数测算。(2)个人缴费收入的预算。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标准200.00元/年,其中:财政对低保特困人群代缴100.00元/年,重残代缴200.00元/年,三级残疾人代缴100.00元/年,四级残疾人代缴30.00元/年。个人缴费收入预算着重考虑参保人数、续保率、财政代困难人员缴费情况、被征地农民缴费及专项补助情况等因素。财政代困难人员缴纳的个人保费和被征地农民缴费的参保缴费补助均纳入个人缴费收入核算。(3)政府补贴收入中对基础养老金的补贴收入。一是2024年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118.00元/人·月。二是根据2022年三季度末领取待遇人数、四季度及2023年到龄人数、近三年平均死亡人数和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标准等因素,进行合理测算。(4)委托投资收益率按2.93%测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测算依据:(1)根据玉人社发〔2022〕4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基础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2)机关养老保险自从实行降费减负政策后,基金每年都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测算依据:(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中的执行数依据基金预测执行数和会计报表预测执行数填列。
(2)预算收入编制考虑2021-2023年平均参保人数,平均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收入等指标的同比增长率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同时结合2023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预算。
(3)预算支出编制考虑2021-2023年住院人数、住院率、次(人)均费用、住院总费用、次(人)均统筹支付、基金支付与个人自负,门诊药店人次(数)费用,慢性病人(次)数、费用、次(人)均费用、次(人)均统筹支付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支出等指标的同比增长率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同时结合2023年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进行预算。
(4)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转移收入、转移支出、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在2021年收入、支出同比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的基础上预算,财政补贴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安排保持数据一致。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测算依据:(1)基金的筹资标准情况为:2023年预计筹资标准为人均为1,020.0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380.00元,财政补助640.00元。
2024年预计筹资标准为人均为1,080.0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410.00元,财政补助670.00元。
(2)脱贫人口数的变动,乡村振兴部门实行动态调整,脱贫人口医疗保险政策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政策资助和医疗保险政策落实。
(3)2023年特殊人群个人缴费由原先的先缴后补调整为由卫健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确认身份后直接补助,根据《关于做好玉溪市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玉医保发〔2021〕27号)文件要求,财政对困难人群代缴收入,医保部门次年3月同卫健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进行清算。
(4)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由医保基金承担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各级财政对新冠疫苗费用的30%按相应比例进行补助。
(5)2023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情况和2024年的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
6.工伤保险测算依据:(1)由于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企业开工率下降,企业按单位参保缴费人数预算按2%增长率预算;(2)己知工程项目少,参保大幅减少,2024年按工程项目参保作减少预算。
7.失业保险测算依据:(1)费率: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执行至2024年4月30日;(2)稳定岗位补贴支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进行编制。(3)技能提升补贴支出: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文件进行预算;(4)其他支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进行预算;(5)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5号)文件精神进行预算;(6)价格临时补贴支出: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启动2023年9月低收入人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云发改办价格〔2022〕659号)文件精神进行预算。
三、分险种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分险种预算收入增减变动说明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预算数为27,847.40万元,同比增长2,152.88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增长率8.38%,变动原因是:(1)社平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灵活就业缴费人员缴费收入也就增加;(2)今年是玉溪市开展三年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第二年,新增了参保人员,同时新增了缴费人员,所以保费收入增加。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数为9,918.61万元,同比增加404.05万元,增长4.25%,变动原因是:根据玉溪市三年扩面计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24年平均缴费歀达需达375.00元,我县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参保政策,平均缴费标准预计达390.00元,2023年预算调整数中只按平均缴费标准380.00元测算。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9,125.38万元,同比增长2,476.23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增长率14.87%,变动原因是:根据玉人社发〔2022〕47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机关工作人员规范后的基础绩效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所以保费收入增加。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0,631.59万元,同比增加1,033.46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上升10.76%,变动原因是:2023年预计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9,968.42万元,同比增加615.55万元,上升6.58%,考虑因素为2023年参保人数增加幅度较小及企业缓缴政策等因素影响,预计2024年保费收入同比上升。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8,521.81万元,同比增加487.92万元,上升2.71%,变动原因是:因为财政补贴收入和个人缴费共计增加60.00元/人,导致保费收入增加522.81万元,其他数据收入数减少,综上所述导致所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增加487.92万元。
6.工伤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323.42万元,同比减少75.97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增长率-5.43%,变动原因是:(1)工程项目停工,参保大幅减少,2024年按工程项目参保比2023年减少20万元,导致2023年保费收入增幅不大;(2)预计2024年发生工亡事件2起,比2023年减少1起,工亡待遇支出减少103.2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由上级补助收入承担,待遇支出减少,所以上级补助收入减少,总收入相应减少。
7.失业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348.62万元,同比增长95.95万元,增长7.66%,变动原因是因为预计明年工资增长,缴费基数提高,缴费人数增加,因此失业保险收入增加。
(二)分险种预算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预算数为27,847.40万元,同比增长2,152.88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增长率8.38%,变动原因是:(1)社平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增加,灵活就业缴费人员缴费收入也就增加;(2)今年是玉溪市开展三年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第二年,新增了参保人员,同时新增了缴费人员,所以保费收入增加;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收统支,所有收入均要上缴,列上解上级支出核算,收入增加,支出增加。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数为6,376.84万元,同比增长623.63万元,上升10.84%,变动原因是2024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按128/人·月测算,省级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增加5.00元;55-59周岁重残人员基础养老金增加5.00元,丧葬补助增加60.00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9,123.71万元,同比增加2,474.89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增长率14.86%,变动原因是:(1)人口老龄化加剧,退休退职人员较往年有所增加,加上待遇调整,待遇支出增加;(2)预计2022年1月-2023年7月退休中人待遇准确计发及清算补发工作。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0,631.59万元,同比增加1,033.46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上升10.76%,变动原因是:根据《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列支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的通知》(玉医保中心便笺〔2023〕7号)文件精神,华宁县2023年公务员个人账户列支分配抵扣金额为2,000.00万元整,故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诊支出及个人账户支出较2023年大幅减少。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8,521.81万元,同比增加487.92万元,上升2.71%,变动原因是:因为财政补贴收入和个人缴费共计增加60.00元/人,保费收入增加522.81万元,导致本年收入小计增加,致使上解上级支出增加,所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6.工伤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323.42万元,同比减少75.97万元(保留两位小数),增长率-5.43%,变动原因是预计2024年发生工亡事件2起,比2023年减少1起,工亡待遇支出减少103.28万元。
7.失业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348.62万元,同比减少86.66万元,下降6.04%,变动原因2023年12月开始失业保险省级统筹,上年末结余182.61万全部上缴省级,做上解上级支出,因此导致了本年度支出相较上年减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困难
(一)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有差距。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存在未全部办理参保,缴费档次低、养老保障水平偏低等问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和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巩固提升社会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成果,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实现共同富裕。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国务院出台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规定,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00%下降为16.00%,同时,调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由原来的小口径调整为按全口径计算核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线。势必存在当年基金收支缺口,需要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二)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付力度。实行社会保险费降费减负政策后,基金征缴收入减少,退休人数逐年增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标逐年提高,基金出现收不抵支,建议省级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力度,条件成熟时养老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投资运基金保值增值工作难以完成。每年省级下达任务指标,要求各地落实上划,但因各地原来基金转存定期存款,无法筹集活期存款,影响基金保值增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各级财政补贴存在未及时到位的情况,建议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管理,便于保障群众利益。
(四)2023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推进速度慢,影响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除红塔区、澄江市、峨山县外,其余县区推进速度慢,预算难于把控。建议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五)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拨付进度较慢,财政局与医保局要加强沟通,加快财政补贴拨款进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压力较大,结余较小,基金运行存在风险,应适当提高筹资标准,采取控费措施,认真落实医共体打包付费指标控制、总额预付控制、DRG付费制度,遏制基金支出增长势头,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拨付进度较慢,财政局与社保局要加强沟通,加快财政补贴拨款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压力较大,结余较小,基金运行存在风险,应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基金支出增长势头,保障基金安全。
五、下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建议
(一)认真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尽快适应政策调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支付合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利益,促进澄江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努力做好一年一度的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新阶段,严格执行经政府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并按月向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不随意调整基金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及时编制、报批预算调整方案,年度终了,完成基金决算工作。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保证基金安全完整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按照《玉溪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继续对各县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增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计划性和约束力,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做好各个险种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理费用支出,规范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运用,完善数据,强化分析,加强对基金监管模块的运用,提升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财务核算、财务报表一体化管理,通过统一会计核算流程、核算办法、岗位操作权限等,实现基金监督从事后向事前、事中的转变,推动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做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从财务账上取数,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基金冒领、多领、骗取、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切实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加强数据清理和对比排查工作,各部门之间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政策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堵塞风险漏洞,预防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四)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三是进一步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是老百姓的“养老钱”“保命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险基金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联系越来越紧密,为确保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加强并科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测算工作十分关键。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研究解决,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抓牢、抓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为推动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稳步向更高、更强、更优发展。
华宁县财政局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宁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预算表.xlsx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预算分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