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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202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2-25 15:02   点击率:7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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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2025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玉溪市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编报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于2024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视频培训会,市级各部门均做了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编制的部署和要求。华宁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全县202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布置会议,对2025年基金预算编制进行了动员和培训。2025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在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由各经办机构负责编制,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负责审核并统一上报,确保了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数据测算科学,依据充分,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一、总体情况

1.收支情况

2025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数30,099.37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1,880.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218.49万元。

2025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30,099.37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1,880.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218.49万元。

2025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预算数0.00万元。

2025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预算数133.91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4.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9.56万元。

2.费率情况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8.0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0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20.00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程序、测算因素、测算依据及方法

华宁县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经办机构负责编制,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报同级政府批准。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险政策,按照规定范围、程序、方法和内容编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专款专用;在预算体系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单独编报,与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对独立、有机衔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综合考虑了统筹地区上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计划、社会保险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综合分析近三年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待遇领取人数等指标的平均增减率,结合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力求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基本准确,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平稳。

(一)分险种测算因数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测算因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县区结余年底统一上缴市级财政专户。参保人员和缴费人数考虑2021-2023年平均参保人数,平均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收入等指标的同比增长率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职工基本医疗缴费费率为单位8.00%,个人2.00%,生育保险机关事业缴费费率0.30%、企业1.50%,职工生育合并起来为:单位费率(企业)9.76%,单位费率(机关事业)8.30%,个人缴2.00%,灵活就业人员费率10.00%。基金支出按照《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玉人社发〔2018〕230号)、《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玉医保规〔2019〕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玉政规〔2022〕1号)执行,按照2021年三季度实际支出及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测算因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7年1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实行市级统筹。参保人数考虑2022-2024年参保人数,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收入,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4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度筹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及玉溪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并随着经济发展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级财政承担比例根据下列文件实施,中央财政补助,根据《财政部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中央财政对国家公布的年度政府补助标准实行分档补助,中央承担云南的80%;省级财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号),中央和我省按照8∶2比例分担,地方所需经费,省与各地按比例分担。财政补助部分明确中央、省、市、县80:14:3.6:2.4比例承担,中央560.00元/人、省级98.00元/人、市级25.20元/人、县区16.80元/人。根据《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玉财社〔2021〕114号)文件精神,财政按照经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审核确认的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00%,省级财政负担35.00%;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档负担的办法,市县承担比例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基金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9〕14号)执行。范围主要包括: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档负担的办法,市县15.00%部分按照60.00%:40.00%承担。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后,按职工居民7:1的比例,用于补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分险种测算依据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测算依据:(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表中的执行数依据基金预测执行数和会计报表预测执行数填列。

(2)预算收入编制考虑2021-2023年平均参保人数,平均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总额,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比例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实际收入等指标的同比增长率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同时结合2023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预算。

(3)预算支出编制考虑2021-2023年住院人数、住院率、次(人)均费用、住院总费用、次(人)均统筹支付、基金支付与个人自负,门诊药店人次(数)费用,慢性病人(次)数、费用、次(人)均费用、次(人)均统筹支付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支出等指标的同比增长率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率测算,同时结合2023年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的影响进行预算。

(4)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转移收入、转移支出、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在2021年收入、支出同比和近三年平均增长的基础上预算,财政补贴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本年安排保持数据一致。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测算依据:(1)基金的筹资标准情况为:2024年预计筹资标准为人均为1,070.0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400.00元,财政补助670.00元。

2025年预计筹资标准为人均为1,120.0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420.00元,财政补助700.00元。

(2)脱贫人口数的变动,乡村振兴部门实行动态调整,脱贫人口医疗保险政策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政策资助和医疗保险政策落实。

(3)2023年特殊人群个人缴费由原先的先缴后补调整为由卫健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确认身份后直接补助,根据《关于做好玉溪市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玉医保发〔2021〕27号)文件要求,财政对困难人群代缴收入,医保部门次年3月同卫健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进行清算。

(4)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由医保基金承担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各级财政对新冠疫苗费用的30%按相应比例进行补助。

(5)2024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情况和2025年的政策执行情况等因素。

三、分险种预算收支增减变动说明

(一)分险种预算收入增减变动说明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1,880.88万元,同比增加753.63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上升6.77%,变动原因是:2024年预计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0,503.95万元,同比增加608.26万元,上升6.15%,考虑因素为2024年参保人数增加幅度较小及企业缓缴政策等因素影响,预计2025年保费收入同比上升。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预算数为18,218.49万元,同比减少303.32万元,下降1.64%,变动原因是华宁县医共体医疗费预付款减少,影响待遇支出减少,导致上级补助收入减少,所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减少。

(二)分险种预算支出增减变动说明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1,880.88万元,同比增加753.63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上升6.77%,变动原因是:根据《玉溪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列支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的通知》(玉医保中心便笺〔2023〕7号)文件精神,华宁县2024年公务员个人账户列支分配抵扣金额为2,000.00万元整,故导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诊支出及个人账户支出较2024年大幅减少。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预算数为18,212.39万元,同比减少303.32万元,下降1.64%,变动原因是华宁县医共体医疗费预付款减少,影响待遇支出减少,导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或困难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拨付进度较慢,财政局与医保局要加强沟通,加快财政补贴拨款进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压力较大,结余较小,基金运行存在风险,应适当提高筹资标准,采取控费措施,认真落实医共体打包付费指标控制、总额预付控制、DRG付费制度,遏制基金支出增长势头,打击欺诈骗保,加强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

五、下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建议

(一)认真执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尽快适应政策调整,实现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支付合理,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利益,促进华宁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平稳健康运行。努力做好一年一度的基金预算编制工作,推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新阶段,严格执行经政府批准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并按月向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不随意调整基金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及时编制、报批预算调整方案,年度终了,完成基金决算工作。让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基金管理和监督、保证基金安全完整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做好各个险种的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加大基金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理费用支出,规范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一体化信息系统的运用,完善数据,强化分析,加强对基金监管模块的运用,提升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财务核算、财务报表一体化管理,通过统一会计核算流程、核算办法、岗位操作权限等,实现基金监督从事后向事前、事中的转变,推动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切实做到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从财务账上取数,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开展基金支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存在基金冒领、多领、骗取、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切实加强基金预决算管理,加强数据清理和对比排查工作,各部门之间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政策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堵塞风险漏洞,预防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

(四)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三是进一步解决社会保障历史遗留问题。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基础,是老百姓的“保命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伴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险基金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联系越来越紧密,为确保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加强并科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测算工作十分关键。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研究解决,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抓牢、抓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为推动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稳步向更高、更强、更优发展。

 

 

                                            华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2025年金财预算.xlsx

2025年金财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2025年金财预算分析说明.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