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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6-03-11 14:03   点击率:4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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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2.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和特殊人群费用的筹集、管理和支付。

3.负责编制各项基金预决算,分析报送各项基金运行情况和各类财务统计报告。

4.负责参保人员的信息管理和个人账户的记载和管理。

5.负责对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资格的审查和年检等相关的配套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参保管理股、费用审核股、费用结算股、财务股、稽核股、信息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制度支撑,织密群众保障网。一是深入推进全民参保,2025年华宁县参保人数为186,944人,其中职工参保16,797人,城乡居民参保170,147人,参保目标完成率99.91%。扎实做好困难群体参保帮扶,落实财政代缴政策,确保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应保尽保,参保覆盖率保持100.00%。二是强化“三重”待遇保障。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效,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2025年,城乡居民门诊就诊1,092,559人次,总费用1,162,960.29元,医保支付476,381.78元;住院41,297人次,总费用2,373,278.80元,医保支付1,375,986.57元。城镇职工门诊就诊190,367人次,总费用365,854.61元,医保支付174,562.41元;住院4,734人次,总费用360,991.34元,医保支付253,917.49元。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基本医保16,008人,资助资金数1,733,600.00元;住院救助6,863人次,住院救助资金6,763,900.00元;门诊救助32,840人次,门诊救助资金2,723,700.00元。三是落实好职工门诊共济,2025年全县享受门诊共济待遇7.35万人次,共济金额合计5,725,700.00元。

2.强化基金监管,守好百姓看病钱。全年共收回900,700.00元违规医保基金,处违约金31,600.00元。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部署,一线指挥,压实责任,联合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坚持部门协作与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坚持监督检查与刀刃向内双向发力,坚持专项整治与为民服务一体推动。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年度内全覆盖检查184家协议医药机构,对1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处理,收回违规费用120,300.00元。三是做实自查自纠。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规范使用基金主体责任,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专项指导培训,引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全县41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7,100.00元。四是核查疑点数据。核查“药品限疗程使用”“医务人员为自己开药”“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等问题线索,追回违规费用11,300.00元。四是落实交叉检查。市级组织新平县交叉检查我县10家医药机构,6家发现违规问题,追回违规金额302,200.00元,处31,600.00元违约金。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年内共进行行政处罚4件,收回1人违规报销医保基金22,600.00元,并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对3家医疗机构除追回违规费用外,处4,900.00元罚款。六是抓紧源头治理。自4月1日起,全面取消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无卡结算,有效遏制医保卡冒用、虚构诊疗记录骗保以及基层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虚开药品等违规行为。严格要求并督促指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采集和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从源头上防范“回流药”、串换药品等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基金运行分析,按季度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开展监测分析,形成分析报告通报医疗机构,为基金规范使用、医疗机构良性发展提供科学支撑,有效控制医保费用支出。

3.持续守正创新,医保开方放良方。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医共体按人头打包付费改革和DRG支付方式改革,年初分别开展考核评价,推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合理转诊,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用好特例单议机制,通过特例单议专家评审,精准解决特殊病例的合理医疗费用支付问题。二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配合市级开展好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评估、调价、数据监测工作,合理评估调价效果,为价格治理提供科学依据,落实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积极落实好国家、省集采工作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切实提高集采覆盖率和执行率,充分发挥“医药”助力我县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积极作用。

4.优化医保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细。聚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推动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等7项事项“一件事”办结,实现高频、面广、跨部门的“一件事”高效办理,为参保人、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提供更便捷服务。二是推动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争取市级资金支持,强化县乡两级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服务平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服务网络加速拓展,持续落实“综合柜员制”、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办”“延伸办”等服务,让改革成果切实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推动外配处方流转落地。紧扣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压实责任推动接口改造顺利完成,全县打通2家医院,5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外配处方流转流程,患者可享受在医院门诊挂号就诊后凭电子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的“一条龙”便捷服务。四是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五进”宣传活动,在经办服务窗口、医药机构、村社区张贴海报、摆放折页,及时宣传医保新政策、新举措、新动态,聚焦群众医保急难愁盼,以真人真事讲好身边医保暖心故事,用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解读政策要点,全方位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使医保政策更加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17,708.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7,708.7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2,180.98元,增长17.6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大幅增加,与上年对比增加302,631.20元,公用经费增加,与上年对比增加42,240.00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大幅增加;二是2026年不在预算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与上年对比减少72,000.00元,导致其他收入大幅减少,综上所述导致我单位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17,708.75元,其中:本年收入2,217,708.7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7,708.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4,180.98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17,708.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17,708.75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292.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3,652.98元,增长22.8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和公用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46,41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8.00元,增长1.15%,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7月将遗属补助标准进行了提高,由956.00元/人·月调整为967.00元/人·月,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7,804.36元,其中:

“2080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553,257.00元,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1,553,257.00元,用于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及日常零星开支。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8,131.36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6,400.00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731.3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抚恤支出46,416.00元,用于死亡人员遗属补助费用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46,416.00元,用于死亡人员遗属补助费用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177,580.39元,其中: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7,580.39元,在职在编人员社会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460.64元,用于行政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金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725.63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94.1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21”住房保障支出162,324.00元,其中: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62,324.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2,324.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2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元,上升2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元,上升2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与上年对比增加1,200.00元,上升20.00%,主要原因分析:人员新招考1人和调动1人,导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8,24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40.00元,增长22.71%,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人员增加,相关公用经费标准有所变动,导致2026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资产总额68,164.15元,其中,流动资产22,606.09元,固定资产45,558.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44.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072.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400100111

华宁县医疗保险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