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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4 14:03   点击率:34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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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华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5017134  网站标识码:5304240003

滇公网安备 53042402000003号   滇ICP备19011568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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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综合办公室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调整设置综合办公室,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宁州街道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原党政办公室调整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督查督办、档案管理、后勤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会同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开展相关工作。

   2.将组织办、宣传办整合为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律教育、宣传教育、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加强农村、社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及村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3.原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调整为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企业服务站)。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生态环境建设、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4.将民政办、关工委、计生办整合为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退役军人、老龄、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和村(社区)建设等管理工作。

   5.将扶贫办、新农办整合为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执行扶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负责扶贫项目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扶贫数据统计等工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人大、纪工委、武装、残联、妇联、团工委、总工会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街道不设政协机构,明确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按相关规定建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由街道综合性办事机构承担。

统计站为县统计局派出机构。

 二、事业单位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事业单位。宁州街道设置7个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

   1.原为民服务中心调整为党群服务中心。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化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2.原文化事务中心(含文化站、成技校)调整为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文化、旅游、科教、广播、电视、电影、群众性体育等服务工作。

   3.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含规划所、交通所、环卫督查室)。负责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环境整治、道路交通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原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含农经站、会计站)、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管站、林业站、畜牧站、农科站)、烟草办整合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烤烟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村(社区)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负责专业合作社、一事一议等项目申报。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震减灾等服务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含劳保所、合管办)。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失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6.将信访办、综治办整合为综治中心。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性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7.财政所。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