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到期,经医院研究,决定对职工食堂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具备招租公告中条件的企业、个人前来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堂基本情况
(一)招租方:华宁县人民医院
(二)招租项目内容简介:
食堂位于华宁县人民医院内廉租房一楼,面积约427.87平方米,包括患者及家属用餐区、职工餐厅、厨房、一间大包间、2间小包间、库房2间、卫生间2间。食堂内厨具等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现正常运行,能满足膳食供应需求。(可实地考察)
二、经营范围
餐饮业。主要内容为住院患者、医院职工提供膳食服务。食堂需按医院作息时间为病人、职工供应早、中、晚及工作餐、点餐;需下病房为住院患者进行订餐和集体送餐服务;需配合医院开展营养治疗工作(不得从事日用百货、不得经营香烟等)。
三、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三年。
四、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报名人数少于3人时,公开招租失败)
五、投标人条件要求
(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具有二年以上经营过医院、学校食堂的经营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
(四)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六、招租约定
(一)本招租食堂按现状出租,经营期限叁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食堂不得转为它用;不得转让他人经营。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 日至2017年11月20日11时 。
(二)报名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2室(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联系电话:0877—5029123。
(三)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竞租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租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
(四)报名前需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0.00元(伍万元整)。竞租人到云南红塔银行华宁支行(账号:1016821000005048,账户名:华宁县人民医院)交保证金,并备注华宁县人民医院食堂竞租保证金,带银行进账单到华宁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开保证金收据。
(五)报名时,竞租者本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华宁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到交易中心312室(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办理。竞租不成功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租金。
四、公开竞价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1日9时,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华宁县人民政府二办公区二楼)。
五、其它
(一)竞租人慎重考虑竞价的标的再竞价。由于竞租人认错标的,所导致的后果,由竞租人承担。
(二)竞租人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华宁县人民医院签订租赁合同,超出期限未签约者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为华宁县人民医院所有。
(三)本次租赁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其它税费由竞得者承担,竞得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五)咨询看样: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4日,联系人:高祥 联系电话:0877-5011584。
华宁县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