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华政办通〔2021〕6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规模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HH〔2021〕GKZB—2
3、投标报价: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报价按每辆每天1元起步。中标单位缴纳每辆每天0.1元垃圾清运费(固定价格,不在报价范围内)。投标人结合目前华宁县城道路交通现状及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报价。
4、招标范围:结合目前县城道路交通现状,运营范围:(1)宁秀街、宁荣街、松山路、宁陶路、太平街甸尾段、东风路、东风路上段、东市街、河滨路、河滨路与宁荣街交叉口、虹桥路、宁阳路、宁兴街、西市街、宁锦路、园山路、文化路、澄华路、凤山路、泉乡路、东门路、民和路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周边辅道35个点。之后,根据县城扩容规模及共享电单车使用管理情况,扩大投放范围;(2)根据目前华宁县城建城区人口、道路资源、骑行环境、公共交通运行力等因素,华宁城建城区共享电单车前期拟投放数量为600辆,先期按程序准入营运企业3家,计划每家投放200辆,试运行半年后,后期再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承载能力、人口数量和市民出行需求,调整投放量。
5、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管理工作方案》、《华宁县县城建成区共享电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及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应按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间施划停车泊位,并设置标识标牌,方便共享电单车停放,维护整洁市容,禁止16岁以下人员骑行共享单车、共享单车须是全新产品、美观大方,必须配置安全头盔、必须定点停车管理。
6、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第七款第21项99目相关规定,运营企业按年度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经当年考核合格后续签。运营企业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具有共享电单车或者共享电动自行车或者共享电动车租赁业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产品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标识标志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或(2018年、2019年、2020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运营品牌的注册商(2018年~至今)具有县级规模及以上共享电单车或者共享电动自行车或共享电动车经营业绩。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2018年~至今)投标人目前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章);
(5)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共享电单车运营品牌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的,需持运营品牌注册商开具的有效运营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次投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 05 月 25 日08:00分至2021年 05 月 31 日18: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 05 月 31 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 05 月 31 日18:00前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若为共享电单车运营品牌代理商、品牌授权运营商的,需持运营品牌注册商开具的有效运营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QQ邮箱:1140852648@qq.com,联系电话:15187790215)。
3.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持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参与报名项目)成功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份),投标人代表在缴纳完招标文件费用后持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及按照招标文件 “注意事项”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进入开标会议下一程序。
注:若投标人未同时按照以上要求完成并确认,招标人将不予接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 2021年 06 月 16 日09时00分前。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1份,刻录投标文件的U盘1份(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BJ),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 06 月 16 日 上 午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华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aning.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福强
电 话:15825121040
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联 系 人: 杨工 黄工
电 话: 13388891079 15187790215 邮箱:1140852648@qq.com
日期: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