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的要求和我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件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为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本县政府网站(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uaning.gov.cn;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nxzfxxgk/hnxmzj7285/)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宁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民和路民政局(随园食旁),邮编:652899;电话:0877—5013157;传真:0877—5013157;电子邮箱:hnxmzj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7〕58号)文件要求,我局立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着力推进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局业务分工,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按“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分管办公室的领导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其它业务股室为相对应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人员,列入信息工作分工并报局办公室对外公布。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华宁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民政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民政重点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内容,填写《华宁县民政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务公开操作,严格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全年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等文件要求,民政局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情况为重点,通过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途径,对涉及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包括动态信息)等方面,在信息生成后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络平台及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其中:华宁县人民政府公开网67条 、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287条)。2008年至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民生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及资金类、通知公告类、办事指南类等方面内容。
1.机构职能类。公开了局各股室工作职责及办事流程和调整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共2条。
2.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了局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相关政策与规范性文件共18条
3.规划计划类。公开了局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等。共1条。
4.行政许可类。公开了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及相关公示公告共10条。
5.民生信息类。公开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共227条。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及资金类。公开了扶贫救灾资金分配及局三公经费及预、决算等情况共10条。
7.通知公告类:公开了社会组织年检、换证,救灾救济标准等通知公告共6条
8.办事指南类。公开了局各股室业务部门的办事指南共1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我局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2个网站平台进行公开为主,以局公开栏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开为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暂无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未收到社会关切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方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通过不同平台,使公开面更加广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华宁县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5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54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单位负责人:陈宝华 审 核 人:朱德能
填 报 人:李玉成 联系电话:0877—501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