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华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数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储备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数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岗位要求及待遇
岗位一:负责单位办公室文件收发、协勤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岗位二:负责单位后勤、厨师、门卫、保洁等工作。要求:初中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华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执行,双方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单位管理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城镇公益性岗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
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
4.男性年满50岁、女性年满40岁人员;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二、招聘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数名(其中:广电网络华宁分公司招聘1名)
为鼓励就业见习基地开发更多优质见习岗位,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获得更好实践机会,精准搭建就业见习供需渠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就业部门申请认定为云南省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1.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有良好的见习场所,且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卫生条件,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3.无拖欠职工工资情况、各项社会保险正常缴纳。
4.为参加见习的失业青年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就业见习人员必备条件
在省内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
2.16-24岁失业青年。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失业登记以《就业创业证》记载为准。
(三)开发见习岗位补贴保障
1.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基地按月通过银行支付见习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费(华宁县现行标准1690元/月),且为见习人员办理见习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季申报见习补贴。见习基地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对年度内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2000元。
3.特别提示:见习期未满1个月终止见习的不支付见习补助。
(四)就业见习规定及到期
1.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到期留用或退出。
2.就业见习期间出现下列行为的,终止就业见习协议,取消就业见习人员身份,未及时终止的,追回相应期间见习补贴:
(1)就业行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就业行为的。
(2)全日制学历教育。获得在校学籍(含保留学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
(五)广电云南网络有限公司华宁县分公司招聘市场营销员见习人员1名。
(1)就业见习期限:6个月;
(2)就业见习期间见习补贴:2000元/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加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人员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华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华宁县就业局)就业服务股(人社局办公楼314办公室),电话:5018806;地址:宁州街道宁康街5号。
本公告内容若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77-5018806
华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