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加强精准防控,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主动配合检测
请 2020 年 5 月 30 日以来到过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批发市场的入(返)华宁人员主动与所在单位、村(社区)或县疾控中心联系,主动配合相关检测和医学管理。请 2020 年 5 月 30 日以来到过北京与北京疑似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或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接受相关检测和医学管理。
二、严格分级分类管理
对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地区)乡的高风险地区入(返)华宁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经两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开始及结束前)和一次抗体检测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对从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街道、新村街道、太平桥街道、卢沟桥街道、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丰台街道、长辛店街道、卢沟桥(地区)乡、南苑(地区)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高米店街道、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黄村镇、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魏善庄镇、青云店镇)、西城区(金融街街道、月坛街道、白纸坊街道)、东城区(天坛街道、永定门外街道、和平里街道、北新桥街道)、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地区)乡)、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门头沟区(永定(地区)镇)的中风险地区入(返)华宁县的人员,能提供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予以放行,不能提供的,经一次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后,予以放行。(各省(区、市)的市县风险等级以该省(区、市)权威媒体通报为准)
三、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请近一个月曾前往或通过其他渠道从北京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农副产品市场等场所批发、购买生鲜冷冻食品、水产品及其制品的人员,必须立即向所属单位、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报告,由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按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报县指挥部联防联控组妥善处置。
四、加强重点场所和人群管控
一是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严格开展云南健康码的扫码、查验工作,强化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的设置,发热门诊要做到一人一诊室,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杜绝交叉感染;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发热肺炎、流感样病例监测,充分发挥发热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急救中心的“哨点”作用,严格责任倒查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全县所有大中型超市、农(集)贸市场、水产品店、售卖水产品的饭店、商场的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扫码、体温监测、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加强个人防护,保持合理安全社交距离;生鲜食品、水产品、餐饮服务(含单位、托幼机构、学校食堂等)从业人员或与之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健康码查验等防疫措施,单位要及时掌握相关人员动向,对健康状况不达标者,应立即将其调离岗位并开展相关防疫工作;相关场所要对处理过生鲜食品、水产品的案板、刀具等进行严格卫生清洗和消毒,确保安全卫生;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对全县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及物流等各环节集中开展消杀,对操作台面、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杀措施,及时清运垃圾,消除疫情传播隐患。三是在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和公交、车站(候车室)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请广大群众继续积极配合“云南抗疫情”和“云南健康码”的扫码管理,并佩戴口罩,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各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查验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所有教职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五、严格市场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加大水产品经营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二是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三是加大对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和三文鱼、虾、蟹、贝、蚝等水产品及其制品“出入关”,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抽查、检查工作。四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节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已复工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开展全覆盖检查。以肉类和水产品使用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为重点对象,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海鲜、猪牛羊肉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禁止在餐饮环节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以及其他食品原料。
六、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及管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工信、公安等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畜禽类、生鲜食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控,做好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食用等环节的信息收集、检查指导、隐患排查等工作,严厉打击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督促有关经营单位及相关人员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发展,加大监督抽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七、强化客商跟踪服务
县柑桔产业发展办公室要提前向桔农和外地客商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跟踪服务保障工作力度,县指挥部联防联控组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外地客商到达华宁前,请及时与县柑桔产业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877-5015701)联系,并提前如实申报云南健康码。
八、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建议广大群众近期不要通过网络、代购等方式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生鲜、果蔬等产品。购买生鲜肉类、水产品时尽量不要直接接触生鱼、海鲜、生肉,可以用袋子或手套隔开,在购物筐中避免其与果蔬或其他熟食接触,回家后及时分装处理;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等都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请马上彻底洗手;食物要煮熟烧透,不食用生冷食物。
华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