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华宁县公安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干部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黑恶犯罪线索,并向您致以真诚的谢意!
1、华宁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0877-5012110。
2、微信举报:
搜索并关注“玉溪华宁警方”官方微信,留言举报。
3、举报电子邮箱:
100470877@qq.com
4、信件举报: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1号,华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52899。
5、来人举报:
华宁县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6、举报联系人:
李警官 15008899637;
张警官 13887788293;
王警官 18214164123。
华宁县公安局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