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线索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稳妥、有力有序推动华宁县公安队伍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将华宁县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问题内容及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问题内容
1. 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 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3. 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
4.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5.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 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7. 玩忽职守;
8. 其他“顽瘴痼疾”。
华宁县公安局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7-5012555;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1:30、14:30-18:00;
举报邮箱:100470877@qq.com;
举报信箱1个,设置在华宁县公安局大门值班室外;
来信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1号华宁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5289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华宁县公安局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华宁县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