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更好的理解《意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意见》起草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2部门会同起草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主要内容
在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方面,一要合理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因地制宜制定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二要推动源头减量。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倡导“光盘行动”,推动无纸化办公等。三要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设置简便易行的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等。四要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加强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五要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快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等。六要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
在努力推动习惯养成方面,一要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二要切实从娃娃抓起。强化学校教育,推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等。四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等。
在加快形成长效机制方面,一要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等。二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项目及运营,落实相关税收优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三要健全收费机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等。四要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等。五要加强成效评估。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二要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合力,使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四、涉及范围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全社会人人动手。
五、惠民利民举措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oop.gov.cn/news.html?aid=169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