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华宁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
全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农业农村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全县“三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2025年,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和数量如下:机构概况3条,通知公告6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5条,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23条,政策解读4条,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构合并至农业农村局)14条,农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17条。二是2025年度,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于“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等渠道。三是2025年华宁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线上申请渠道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工作规范,细化答复流程、压实办理责任,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依规、严谨高效、准确规范完成答复工作,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我局收到并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发布的全流程要求和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确保公开信息精准契合业务实际、贴合工作需求。二是对照县政府办具体要求,及时整改问题、补充完善信息,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无自建官方网站,未开设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依托县人民政府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官方平台开展信息发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保障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及时上线。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守工作底线,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逐一核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安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梳理整改,持续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 |
行政强制 | 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01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1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足,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通俗易懂,缺乏图文、音视频等多样化解读形式,群众理解和接受度有待提高;部分工作动态信息过于简略,未能全面反映工作推进细节和成效。
二是公开渠道优化不足。线上公开主要依赖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利用率不高,信息推送频次和覆盖面有限;线下公开渠道的针对性不强,面向农村群众的公开形式不够灵活,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待提升,未能充分结合山区农业县的特点优化线下公开方式。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股室信息公开联络员业务不够熟练,对《条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在信息筛选、审核、解读等方面能力不足,导致部分公开信息内容不够规范、格式不够标准,信息公开的专业性有待提升。
四是公开工作创新性不足。信息公开工作方式较为传统,缺乏创新性举措,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主动回应不够及时、全面,互动交流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业农村工作的积极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聚焦需求,提升公开质效。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采用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样化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要点,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规范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全面、详细反映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
二是优化渠道,拓宽公开覆盖面。进一步加强线上公开渠道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增加信息推送频次,拓宽信息传播范围;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优化线下公开渠道,通过村公告栏、农技推广点、入户走访、田间地头宣讲等方式,推动政务信息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贴合山区农业县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各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建立健全业务交流机制,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规范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四是创新举措,增强互动实效。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主动聚焦群众关切,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完善互动交流机制,畅通咨询、投诉、建议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并公开办理结果,调动群众参与农业农村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2025年未收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公示,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