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华宁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
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和全国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我县“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华宁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洪坤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郭 艳 县政府副县长
魏 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康建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毛忠文 县委编办副主任
景 元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台俊峰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兴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双继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钱生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禄思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普安辉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副局长
江 韬 县财政局副局长
文 刚 县民政局副局长
孔垂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彦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有庆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文竣 县农业局副局长
王仕涛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 红 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副局长
孙云超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刘 德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杨 华 县国税局副局长
郭春柏 县地税局副局长
王利雄 县烟草公司副经理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安排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我县“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多证合一”改革政策、实施方案、整合清单;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康建有兼任办公室主任,毛忠文、张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事项的准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起草领导小组文件和报告,制定工作计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检查、推动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我县“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中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由有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任务分解和改革时间表,动态跟踪督查和实施专项检查,定期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改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启动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三)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