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华宁县税务局强化机构配置,配备了兼职人员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设备为政府信息公开使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制定《华宁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华宁县税务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二)主动公开情况
华宁县税务局按规范编制、公开了《华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华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重点公开机构职能、税收征管、服务承诺、廉政建设规定及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税收政策法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定额核定情况、行政许可情况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按照内部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通过公文处理系统发送的文件,均根据内容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发布过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制定了《华宁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县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群众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分的投诉案件,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网上税费平台的运行和维护,优化简化办税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成本。
做好重大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税制改革等社会重大关切问题。2019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涉税舆情。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相关要求,不允许县级税务机关进行政策解读,因此华宁县税务局未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制度,部门主要负责人也未进行过政策解读。
2.新闻发言人。为了及时准确发布华宁县税务局政务信息,切实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制定了《华宁县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由分管政务公开的局领导担任。
(六)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华宁县税务局未对外开设部门网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栏目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4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 | 0 | 14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909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还存在有的内容公开不及时、公开渠道不够广泛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华宁县税务局将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均衡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二是各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都作出了要求,今后要加强保密规定的学习,正确区分涉密信息与非涉密信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泄露国家秘密和税收工作秘密;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华宁县税务局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在办税服务厅设有导税台,接受纳税人的现场咨询,各股室也随时接待咨询人员,对于现场咨询的各类涉税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均给予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事后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通过纳税人网上学校直接与纳税人面对面答疑解惑,业务股室的电话向纳税人公开,随时接受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