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认真抓牢抓实法治思想建设、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等方式,着力提升县局税收法治能力,服务税收工作大局。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年来,华宁县税务局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方式多样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税工作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视频活动;利用讲党课的契机,开展一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课,促使各位党员更加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将其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的全过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开展青年理论学习组学习,推动青年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细照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明确组织收入中心地位,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收入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努力形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强化调研分析,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新办企业监控力度,准确定位,分析组织收入存在的有利因素,因地施策,摸清税收发展的脉络。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实抓牢,不断夯实减税降费工作主体责任,坚决抓好落实落细加强脱贫攻坚、助力民营经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措施,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华宁县税务局不具备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权限。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应收尽收,不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不摊派、转引税款,不占压、挪用税款;助力民营经济、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培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亮点及变动做详细讲解。在处罚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法,确保程序合法,对于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自由裁量适当等。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切实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维护正常办税秩序,保障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详细规定了预案的适用范围、应急处置原则、应急处置要求及应急处置程序,保证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能妥善处理。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当出现涉税纠纷时,依法依规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2021年,未出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在日常的税收征管活动中,发送给纳税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写明纳税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受理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充分保障纳税人救济的权利和途径。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完善并下发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评价;加强督导检查,促进税收执法质量的提高。对税收执法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办法进行问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税收业务工作和网站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形成了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工作。全面梳理当前应用系统使用情况,按“工作必需”和“最小授权”的原则,围绕运维流程渗入、岗责体系融入、信息系统嵌入,促进人员数据使用维护权限规范统一,确保依法用权,建立“保障、服务、配合、协作”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各应用系统正常运转,做好信息化后勤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各系统稳定运行、各项工作平稳开展,为建设智慧税务提供科技保障。
(二)全面深化征管改革,聚焦建设智慧税务。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发布“全程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大力推行并不断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非接触式”办理率进一步提升至90%以上,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
九、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华宁县税务局党委按照党中央、省局、市局的部署要求,着力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及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切实把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落实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依托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对重大法治建设任务的研究和部署、统筹推进;组织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回头看”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列为绩效管理指标,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干部学法用法上下足功夫。把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宪法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列入税务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认真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华宁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引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税收法治建设更进一步,各项工作亮点更足,争优创先意识更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加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整、准确、及时,全过程记录更加日常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更加严谨;三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更加严格。强化规范执法监督,采取按日监控、及时提醒整改,执法过错追责应追尽追;四是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按季度召开,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二)加强与县法治办和普法办等县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联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与完善“税”“法”(法院)协作机制,促进双向联动,信息共享和执行协作,做好税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四)继续做好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和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调解、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及法制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五)落实网格化内控管理要求,加强法制督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网格化内控管理要求,强化法制督审队伍,加强对内控、法制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以联络员为着力点带动基层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法制初审,规范税收行政执法,防范基层执法出现执法程序、法律依据瑕疵,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六)做好“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重点抓健全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好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员培训,明确音像记录流程和记录结果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和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