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一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华宁县税务局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方式多样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税工作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的重要内容开展深入学习。切实带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把“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任务事项纳入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并贯穿年度工作持续督促落实,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收入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努力形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2022年度,华宁县税务局组织税费收入合计148995万元,高质量完成各项税费收入任务,有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助企纾困解难政策落实落细落地,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推动华宁县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实抓牢。持续开展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有效、简洁、规范的要求,对现行有效或部分条款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大力开展政策宣传与精准推送力度,分阶段开展纳税人走访活动,提供政策“送货上门”服务,做到精准滴灌。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华宁县税务局不具备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权限,2022年未发生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局务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工作常态化。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及不足,找准薄弱环节,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依法履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按规定程序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并实行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讨论。落实公职律师制度。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要求开展法律顾问推行工作,健全公职律师制度,支持公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现有公职律师1名,在重大行政决策和税收执法领域由公职律师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征税,做到依法应收尽收,不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不摊派、转引税款,不占压、挪用(或者截留)税款;落实落细助力民营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让纳税人享受到改革红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处罚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法,确保程序合法,对于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自由裁量适当等。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应急预案》,保证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能妥善处理,切实做好办税服务厅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成立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华宁县税务局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网络安全应急统筹管理作用。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对外公布纳税服务投诉电话,做好12366纳税服务投诉工单和其他渠道投诉的及时处理。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当出现涉税纠纷时,依法依规通过和解、调解方式化解,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岗责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落实税务总局修订完善并下发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评价。
(二)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流程指引和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已初步建立健全内控管理组织体系,明晰内控管理职责,强化各级内控岗位的设置,明确各部门内控工作的职责要求。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 的工作要求,强化办公室、法制股、纳税服务股、征管股协作配合,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税收业务工作和网站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向动态延伸,形成了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基础信息进行公示。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全面梳理当前应用系统使用情况,按“工作必需”和“最小授权”的原则,围绕运维流程渗入、岗责体系融入、信息系统嵌入,促进人员数据使用维护权限规范统一,确保依法用权,建立“保障、服务、配合、协作”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各应用系统正常运转,做好信息化后勤维护保障工作,确保各系统稳定运行、各项工作平稳开展,为建设智慧税务提供科技保障。从提升网络申报体验、精简办理流程、提速留抵退税办理、便利发票使用等方面优化办理流程,构建“智慧税务”新发展格局,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加强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的推广力度,多渠道推送办税流程指引并及时更新提醒,深入稳步推进“区块链+税务”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推广工作,有效推动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华宁县税务局党委按照党中央、省局、市局的部署要求,着力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及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切实把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落实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依托局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对重大法治建设任务的研究和部署、统筹推进;组织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回头看”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列为绩效管理指标,有力推动了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在干部学法用法上下足功夫。把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宪法法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列入税务干部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带头学法讲法、以案释法,认真学习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四)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培养公职律师人才,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使公职律师及后备队伍不断壮大,华宁县税务局已有公职律师1人。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华宁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为引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税收法治建设更进一步,各项工作亮点更足,争优创先意识更强。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更加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整、准确、及时,全过程记录更加日常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更加严谨;三是税收执法责任制更加严格。强化规范执法监督,采取按日监控、及时提醒整改,执法过错追责应追尽追;四是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按季度召开,按照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二)加强与县法治办和普法办等县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联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一年一次的法治建设成效年终考评工作,按照《华宁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分工方案》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文件考核内容,根据评分标准展开自查,并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制作依法治县目录材料。
(三)完善“税”与“公检法”协作机制。制定协作规程,促进多向联动、信息共享和执行协作,做好税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
(四)继续做好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和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诉调解、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及法制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五)落实网格化内控管理要求,加强法制督审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网格化内控管理要求,强化法制督审队伍,加强对内控、法制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以联络员为着力点带动基层税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法制初审,规范税收行政执法,防范基层执法出现执法程序、法律依据瑕疵,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六)做好“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重点抓健全执法记录仪等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好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员培训,明确音像记录流程和记录结果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和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华宁县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