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华宁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卫生健康工作大局,不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简政放权,完善工作机制,为推动卫生健康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工作开展。
1、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县卫生健康局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同时将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工作中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做好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县卫健局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抓,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部门和专人负责。
2、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县司法局要求组织好网上执法证考试、审验换证工作,2021年度参加网上培训执法证考试17人(新办证的7人,审验换证的10人)。
3、认真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每年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2名,在卫生计生执法、生育审批、行政处罚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等执法环节中,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做到执法、审批等环节合法合理,共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6次,解决实际问题6个。
(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丰富载体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关注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咨询义诊、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知识宣传等形式为载体,不断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普法宣传、用法实效性。加强《宪法》《民法典》《监察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总则》《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网络安全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2、强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根据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抓好疾病预防、灾害救助、禁毒防艾、食品药品安全、妇女儿童保护、精神卫生、人口计生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增强普法实效。重点学习和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精神卫生法》《食品安全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献血法》《中医药法》《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部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3、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要求开展普法及卫生法规宣传5次。其中,开展2021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法治宣传活动2次,活动在宁州街道举行;开展六月法治宣传月活动2次(包括“6月安全月、6月法治宣传月”)。重点向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禁毒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健康知识宣传手册》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卫生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共10余类、10000余份,发放安全套3000只、宣传袋2000个,悬挂横幅标语10余条,为群众免费进行B超检查、心电图检查、测量血压等共计600余人。加强法治文化宣传,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系统安装固定的法治文化宣传栏(或法治宣传角)9个。
4、做好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1)2021年以来,华宁县卫健系统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监察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国社区矫正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共5次,共3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都是由局长、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组织。局长在年初就提出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工作中继续加强法治学习;二要依法行政、敬法遵法守法;三是真正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三要求各单位下去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四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及法治学习平台”,扎实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健康法规、党规党章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卫健系统各成员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用好用实“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普法”、“七彩云端”等平台,积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做好《宪法》《民法典》及卫生健康等政策法规及党规党章的在线学习,全系统参加各类平台学习1000余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法宣在线”无纸化在线学法,全系统共参加“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的国家工作人员28人。
(三)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率和查处率。2021年以来,立案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案件共50件,结案10件,缴纳罚款合计0.97万元。其中:卫生行政处罚36件(其中打击非法行医4件、公共场所23件、生活饮用水1件、职业卫生1件)、已结案9件,缴纳罚款0.57万元;计生行政处罚14件、结案1件、缴纳罚款合计0.4万元;征收社会抚养费5件、已结案0件、征收社会抚养费0万元。
2、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基本情况。2021年以来,移交2020案件至华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卫生案件共计2件,执行部分罚款2件、合1.55万元。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落实好“社会信用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2021年,继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等平台上做好卫生计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双公示”工作。
一是及时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2021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件(其中计生行政处罚案件10件、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证新办167件、延续76件、变更11件、注销41件。
二是认真开展奖优免补公开公示。华宁县2021年享受一次性奖励对象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经济奖励对象公示32户(其中:1000元24户、500元8户)。
(四)落实简政放权,严格行政审批。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其制定主体资格清理工作。按照县政府法治办要求, 对以县政府名义下发卫健部门工作内容和局机关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审核,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0件。
2、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按照申报、审查、公示、审批等工作程序,搞好奖励扶助政策的入户宣传调查工作,按时限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做到不漏报、不错报、重报。华宁县2020年全县享受奖励扶助对象612人,享受特别扶助对象79人,城镇居民未享受退休金纳入养老补助的13人,手术并发症享受特别扶助的14人,共计718人全部在2021年1-2月前完成见面资格认证工作。2021度年新增享受养老扶助对象共91人(奖励扶助77人,特别扶助14人);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32户(其中:1000元24户、500元8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219人;升学加分193人(其中:中考106人、高考87人)。
3、做好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021年以来,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办理295件,其中新办167件,延续76件,变更11件,注销41件;新增医疗机构4个,注销医疗机构1个;办理再生育证40本,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97本,办理退独生子女证20本、办理退兑现证2本。
(五)以开展“七个专项”为契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行业监管。
1、积极开展严厉打击“两非”工作。
(1)认真开展严厉打击“两非”工作。要求各医疗卫生相关单位制定有B超、染色体检测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等管理制度,在显眼处悬挂打击“两非”标示牌。
(2)及时开展“两非”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2021年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次“两非”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参训人数共60余人。
2、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玉溪市打击非法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玉政办通〔2019〕44号)和《关于印发华宁县打击非法行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文件精神,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三年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协同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搜集整理资料,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自检自查评估,迎接市级对本地区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督导评估。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打击非法行医”4件。
3、开展2021年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治理整顿,进一步明晰监管流程,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行为,严厉查处经整改仍不能达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范》的集中餐具、饮具消毒服务单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权益。
2021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对华宁县的3家餐饮具消毒单位及5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及部分二次供水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开展了监督检查,并抽取餐饮具消毒单位样品到疾控中心进行检验。根据疾控中心的检验报告单,样品均未检出大肠杆菌,故未进行处罚。在检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工作期间未穿戴洁净工作衣帽。针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检查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落实整改。
4、实施好2021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计划工作。按照市级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抽检监督计划,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情况总结和相关报表。
5、组织开展华宁县生活美容场所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生活美容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华宁县生活美容场所专项整治活动总结和相关报表。
(六)按照县委统战部、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华宁县村(社区)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的函》(华组函〔2021〕110号)通知。卫健局及时安排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认真对所辖村(社区)干部2000人是否有违法生育行为进行调查审核上报。
(七)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1、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华宁县卫生健康局为认真抓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2021年3月份及时调整了《华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县卫健局副局长和县卫生监督局局长任任副组长,县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要求各单位、各股室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局机关积极做好监督管理和落实工作。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2021年以来,继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华宁泉乡网上公开卫计系统行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职权职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的执法范围、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程序,审批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标准等向社会公示。
一是及时开展行政处罚公示。2021年以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1件(其中计生行政处罚案件10件、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1件)、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证新办167件、延续76件、变更11件、注销41件。
二是认真开展奖优免补公开公示。华宁县2021年享受一次性奖励对象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经济奖励对象公示32户(其中:1000元24户、500元8户)。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县卫生监督局认真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华宁卫生健康系统共计配发和安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3台,今年以来使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进行行政执法件共计4件次。
4、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依据《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7〕7号)、贯彻落实好《华宁县卫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华卫计发[2018]15号),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审核主体,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治审核人员,华宁卫生健康局配置法治审核人员2名,本系统内聘用法律顾问2名,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进一步明确了审核范围,结合本单位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审核责任,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治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意见负责。今年以来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4次,上报县司法局(和县法治办)审核备案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案件2件。
5、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做好全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自2018年建立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以来,华宁卫生健康局共录入系统的行政执法人员61人,其中原来取得执法证的54人、今年新申请办证的7人、到期换证的10人。
6、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出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在普法宣传学习上还存在实用主义思想,对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学习的多一些,对基础性的法律学习的较少。
二是普法工作的发展形势不平衡。部分基层医疗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落实比较难;少数干部职工自身学法上不能正确对待,应付了事,法治教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是普法教育形式创新不够,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面有待进一步扩宽。
四是行政执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卫生和计生都存在人员少、任务重,检查督促力度还有待加强等。
五是工学矛盾突出。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因卫健行业职业的特殊性,业务工作量大、面对群众多等实际情况,工学矛盾突出。
三、今后的工作计划:
1、切实贯彻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规划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2、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要提高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专题培训。
3、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方法。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干部职工法律需要的新要求,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拓展法治宣传平台。要充分发挥政务网、通讯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解决工学矛盾。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法治教育与日常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三是加大法治教育工作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督导、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工作。
4、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向上面争取解决人力和经费问题,切实解决好卫生、计生人手紧缺、经费紧张、无执法车辆等实际问题。落实卫生健康目标责任书,增强行业监管,促进依法执业、依法行政。
5、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工作,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增强群众对卫生健康的获得感。
6、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按要求推进积极推进卫生健康的“双公示”工作、“社会信用”工作。
今后,我们卫生健康局将继续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行政审批等各项工作为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来抓好抓实,进一步深化华宁县卫健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华宁县卫健系统依法行政,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做好“八五”普法的良好开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