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6月5日—6月12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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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宁县水资 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华溪镇、盘溪镇 | 华宁润泽水务有限公司 | 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分两部分实施,(1)购置资产部分:购置白龙河水库、核桃冲水库、老里等水库资产购置;(2)新建部分:智慧农田水利工程,共计涉及雨勒冲灌片、甫甸灌片、矣则河灌片、白龙河灌片、核桃冲灌片、邑格冲灌片、恩永泉灌片7个灌片,共计90331亩,工程内容包括取水坝1座,泵房6座,泵站11座,输水主管2500m,提水管道24297.00,配水干管65298.00m,配水支管115044.00,渠系(管道)工程15955.00m,修缮渠道17381.00m,蓄水池45座,信息化工程1项。 | 施工期废气:避免在大风日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少地表裸露的时间。土石方开挖时采用洒水降尘湿法作业或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开挖出的砂石用防尘网覆盖,并及时回填。建筑材料采取洒水降尘或采取遮盖措施。运输车辆进行遮盖,防止沿途遗撒;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扫,同时适当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轮胎及时冲洗。施工期燃油废气通过采取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降低机械故障率,选用合格柴油,减少怠速时间,避免猛提速等高燃耗操作,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的排放。 施工期废水:每个施工区各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居住居民,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已有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不外排。施工扰动:枯水期施工。 施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离居民区较近的管道工程施工时,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高噪声作业。合理布局,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和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禁鸣、限载、限速。合理布置混凝土拌和点,远离民宅,采取隔声措施,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固废: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废弃土石方用于回填于渠道两侧或镇支墩周围,不产生弃土。表土就近临时堆放,后期用于植草护坡、复耕覆土。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村镇民房,项目施工不布置集中的施工生活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 陆生生态:控制临时占地,严禁施工人员扩大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遇高大乔木树种,应予以避让。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施工区设置环境保护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林木、猎捕野生动物。分层开挖,表土单独剥离,单独堆放,用于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生态恢复中应选择乡土树种及适合当地环境的植物,并注意乔、灌、草搭配的原则,同时要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协调统一。施工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进行复耕。 水生生态:工程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水保措施、环保措施,严禁土石方丢弃污染水体;加强教育培训,对项目区附近村民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方面的宣传;合理安排施工期,枯水期施工,渠首改造工程应尽量避让5~6月份鱼类繁殖高峰期。加强监管,安排专职人员巡逻巡视。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减少对水体的扰动,保护水生生境和水生动植物。 |
附件:《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地表水专章)》
华宁县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地表水专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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