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代表团张秀琼等代表:
贵团在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提高华宁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酬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审批转为建议办理),县政府办交由县公安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作如下答复:
近年来,华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维稳、应急处突、重大安保、抢险救援、巡逻防控以及执法执勤、服务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加强请示报告,逐步提高辅警工资待遇。按照分步解决辅警待遇的思路,华宁县公安局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在每年县公安局党委向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安工作中把辅警待遇偏低情况作为困难问题进行报告。2019年7月,经请示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意提高辅警待遇,普通辅警从2000元/月调整至28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巡特警辅警从2800元/月调整至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2021年7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交警辅警以增加绩效考核资金、辅警组长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方式,在2800元的基础上人均提高700元左右的待遇。2022年4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70名巡特警辅警、115名普通辅警(交警辅警除外)每月人均增资700元,增资部分具体由华宁县公安局按照绩效考核、层级管理进行细化发放。
二是加强教育训练,切实提升辅警队伍素质。截至目前,华宁县公安局经批准使用的辅警员额为282人,其中巡特警辅警员额70人、普通辅警员额212人(其中,县委政法委使用3人、县政府办使用4人、交警大队使用97人)。另,受县纪委监委委托管理使用的看护岗辅警20人。针对辅警队伍实际,华宁县公安局始终加强辅警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适时组织辅警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教育整顿、技能训练等,不断提升辅警队伍综合素质,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服务华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华宁县公安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辅警进行招聘使用。同时,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层层压实辅警管理责任,由辅警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部门分管领导作为具体管理责任人,全面加强对辅警的监督管理。政工部门牵头加强辅警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局辅警管理日趋规范。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有效激发辅警工作动力。华宁县公安局坚持实干、实绩的导向,制定《华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绩效管理规定(试行)》,对辅警的工作绩效开展常态化考核。同时,制定《华宁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警衔级首定晋升工作实施方案》,从工作时间、学历水平、表彰奖励、工作实绩等方面考量,科学施行辅警层级管理及晋升,推动辅警队伍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
感谢各位代表对公安辅警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为华宁县公安局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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