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丽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按时拨付乡村医生公卫经费及基本工资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逐一答复:
根据建议一,明确乡村医生公卫经费和工资发放时间与标准,现答复如下:
卫生健康局发放乡村医生公卫经费和工资时间,县卫健局在上级下达文件后,按照方案要求对资金进行分配并上报局务会,局务会通过后上报县财政,由县财政进行拨付。县卫健局会积极与县财政局协调,具体发放时间以县财政局为准。
公卫经费发放标准根据云卫基层发〔2024〕9号文件中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项目的补偿标准制定了华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项目补偿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包中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新建25元/人、续管3元/人、应用2元/人);预防接种(15元/针次(含耗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220元/人);高血压患者健康 管理(110元/人);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高危人群推荐转诊5元/人、10元/人(实际转诊到位确诊的人数)、患者随访152元/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诊断评估250元/人、筛查随访100元/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5元/人);人口死亡信息登记报告(30元/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可疑症状者推介20元/人、普通患者随访管理600元/例、耐多药患者管理1600元/例/年);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推荐转诊5元/人、10元/人(实际转诊到位确诊的人数)、患者随访20元/人次、健康检查120元/次(肺功能检查))。妇幼保健服务包中孕产妇健康管理(发现孕情20元/人、孕产妇随访管理408元/人、产后访视20元/人)、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家庭访视20元/人、1岁内健康儿童体检166元/人(心理行为发育初筛按2元/次)、1-3岁健康儿童体检134元/人/年、3-4岁健康儿童体检52元/人、4-6岁健康儿童体检32元/人/年)。综合管理服务包中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印制(含音像材料)、广播电 视网络宣传(2元/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服务(18000元/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服务(6000元/机构);表、卡、册统一印制(1.5元/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包干补助)。卫生监督服务包中卫生监督协管(2.5元/人)。中医药服务包中老年人体质辨识(30元/人/年);0-3岁儿童中医调养服务(15元/人次)。签约服务中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12元/人/年);重点人群工作任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随访(2元/人/年)。
工资发放标准根据上级方案要求坝区工资480元/月、山区工资580元/月。
根据建议二,确保经费和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到乡村医生手上,现答复如下:
华宁县2025年3月7日已足额发放2024年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公卫:500.17万元、家签:103.06万元)共603.23万元;
2025年3月7日已足额发放2024年乡村医生工资116.16万元; 2025年乡医工资已拨付到2025年5月份。
根据建议三,将乡村医生公卫经费和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现答复如下:
华宁县乡村医生工资已经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属于定额补助。公卫经费无法纳入预算管理,此经费来源于中央、省、市、县配套经费,公卫经费按配套比例(中央80%、省60%、市40%、县40%)进行拨付,但乡村医生只能收到中央、省、市配套经费,县级财政资金紧张,无法保证资金到位。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华宁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曼瑜 1528835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