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华宁县财政局始终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与财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应,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华宁县财政局共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61条,其中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25条,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136条。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管理和服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公开力度。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面对公众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提高高质量信息。财政局承担的业务大部分面向部门和群众,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减税降费等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底,我局共收到1条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流程,以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载体,及时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当涉及有关财政最新政策出台后,能及时把财政部网站对相关政策的权威解释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解读。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信息发布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负直接责任。二是紧盯整改,及时反馈。高度重视省、市、县反馈的监测数据,涉及财政事项做到立行立改。对错别字、重大表述错误及时整改;涉及预决算公开整改的及时通知预算单位,按整改时间节点限时整改。三是教育学习。举办财政信息工作教育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报送要求、内容和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各股室、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联动性,各股室、各办公室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局办公室进行汇总,以防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或存在遗漏现象;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