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李功芬同志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 99号)文件中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条件及评审条件,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县教育体育局会议研究同意推荐华宁第二小学教师李功芬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现将相关材料公示如下:
一、李功芬履职情况
李功芬,女,汉族,1976年4月生,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15年11月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2015年12月聘任为高级教师,玉溪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小学数学、科学等教学工作,该教师严守师德底线,潜心教书育人,廉洁从教,参加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25年,教研组长16年,备课组长1年,乡村学校工作25年。年均课时量680节以上,近五年教学成绩如下:2020.09-2021.08任六(1)班数学、科学等教学,数学县统测平均分78.6分,居全镇27个班第8名,全县77个班第30名,上升36个名次;科学平均分45.1分,居全镇27个班第1名。2021.09-2022.08任四(4)班数学、科学等教学,数学县统测平均分93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全县80个班第8名;科学平均分48.8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2022.09-2023.08任六(3)班数学、科学等教学,数学县统测平均分86.1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全县76个班第13名;科学平均分45.3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2023.09-2024.08任五(3)班数学、科学等教学,数学县统测平均分92.1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居全县75个班第5名;科学平均分44.8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2024.09-2025.08任六(3)班数学教学,数学市统测平均分89.13分,居全校4个班第1名,全县71个班第2名。2025.09-2026.01任六(4)班数学教学,数学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平均分87.02分,居全校5个班第1名,全县71个班第5名。履现职以来表彰奖励:2023.09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2025.09 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2021.09被评为县级优秀教师;2016.05被聘任为华宁县学科带头人;2016.05参加六年级科学复习课竞赛获县级一等奖;4次获教学质量优秀奖;主持县级课题2个,参与县级课题2个,撰写教学论文10篇,其中获省级奖3篇,县级奖7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指导教师奖17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
如对公示人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
举报电话: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1289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5011263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317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2023061
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7月17日
附件: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个人业绩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