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按照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创建任务。现将我局法治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完善机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完善机构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李春生副局长牵头,自然生态保护与政策法规宣教股具体承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潘彦霏为专职负责人员。二是落实制度建设。制定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2022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计划、“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年度培训学习计划等制度,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同时针对单位情况,各股室梳理单位权力清单,并在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示。
(二)狠抓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
一是严守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单位会议管理制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本局职能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2000元以上资金使用等事项均纳入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范围。二是强化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积极落实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对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的机构设信息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排污费征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华宁县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信息等各类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局机关宣传栏予以公开。
(三)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确保执法资格。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号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是每年派出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岗位培训班,切实提高领导综合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二是每年定期对执法人员执法证效期情况进行清理统计,按相关规定组织执法证到期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三是按照学习计划,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组织单位全体职工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程序意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对重大、疑难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律师咨询制度。
(五)落实深化改革制度,规范环评管理
规范环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环评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制作《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审批事项依据、内容、条件、时限实行一次性告知和窗口式管理,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30、15日压缩为20、10、和3个工作日。
(六)多种形式开展“八五”普法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
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展现华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广泛地动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6月1日中午,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到县新华书店门前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政策法规咨询、环保常识解答台,通过摆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物多样性知识等宣传展板,在新华书店宣传屏上播放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和环保购物袋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水、大气、固废、噪音污染防治知识和碳中和碳达峰、生物多样性保护、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更深入人心,引导每一个市民都树立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引领者。活动中共发放2022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折页、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手册、创建文明城市、扫黑除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知识宣传单和环保购物袋1000余份,向100余名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快我县环保事业科学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环保法治意识,将环境法制宣传与创建工作相结合。
(二)继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设定和实施,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保障和监督各股室、队、站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