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红甸乡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一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征收土 地信息 | 征收土 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 相关证明材料,征收土地方案、征地批 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关于推进重大建设 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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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政府采 购信息 | 招标公 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 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 算金额;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公告期限。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公 告期限为5个工 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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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格预 审公告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 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 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 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告期限。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公 告期限为5个工 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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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标、 成交结 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或 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 交金额。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公 告期限为5个工 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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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终止公 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 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 限;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公 告期限为5个工 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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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学生管 理 | 义务教 育学生 资助政 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 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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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出生 登记 | 出生 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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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养、 入籍等 登记 | 收养登 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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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注销登 记 | 死亡注 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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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现役 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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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迁移登 记 | 迁出、 迁入登 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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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口登 记项目 变更更 正 | 姓名变 更、更 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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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性别变 更、更 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 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 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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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族成 份变更 、 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 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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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暂住登 记及居 住证管 理 | 暂住登 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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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居住证 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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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居住证 换、补 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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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居住证 签注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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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身 份证申 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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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居民身 份证换 、 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予以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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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居民身 份证管 理 | 临时居 民身份 证 申领、 换领、 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 份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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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异地申 请换、 补领居 民身份 证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 材料;办理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 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 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 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 予 以 公 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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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法 规 文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 649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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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督检 查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 举报电话 | 相关政策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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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 生活 保障 | 政策法 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 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 号)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试行) 》 (民发〔2012〕220号) ;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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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事指 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 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各地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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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审核信 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 、各地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公 示7个工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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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特困 人员 救助供 养 | 政策法 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 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 14号) ;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 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16〕 178号) ; 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的意见》的通知 (民发〔2016〕115 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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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办事指 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地 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各地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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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审核信 息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 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6〕14号) 、各地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公 示7个工作日 | 乡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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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时救助 | 政策法 规 文件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 通知》 (国发〔2014〕47号) ;《民政 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 救助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8〕 23号)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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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办事指 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 申请 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 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 助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14 〕 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 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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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审核信 息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 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 助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14 〕 47号) 、各地相关政策法规 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 息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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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养老服 务业务 办 理 | 老年人 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 (高龄津贴、养老服务 补贴、护理补贴等) ;各项老年人补贴 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 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 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 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 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 贴政策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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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法治宣 传教育 | 法律知 识普及 服 务 | 1、法律法规资讯;2、普法动态资讯; 3、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 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 年规划 (2016-2020年) >》《 云南省“七五 ”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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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法 治文化 服务 | 1、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2、法治 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 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 年规划 (2016-2020年) >》《 云南省“七五 ”普法规划》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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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查 询 服务 | 法律服 务机构 、 人员 信息查 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 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 信用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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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咨 询 服务 | 公共法 律服务 实体平 台、热 线平台 、 网络 平台咨 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 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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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法 律服务 平 台 | 公共法 律服务 实体、 热线、 网络平 台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2.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4. 中 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 网 网 址;5.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 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 该信息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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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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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 出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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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 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 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3
财政预 决算 | 部门 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 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按“ 因公出国 (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开,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应当细化到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 知>》 (财预〔2016〕143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县级政府财政 部门批复后20 日内 | 乡人民政府 (预算 单位) | ■政府网站 | √ | √ |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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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 明。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 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 采购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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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 额) 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 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 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 绩效目标等情况。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 出总体情况表。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 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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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情况 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8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 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县级政府财政 乡人 民政 |
|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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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财政预 决算 | 部门 决算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按“ 因公出国 (境) 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公开,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应当细化到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 (与预 算对比) 进行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 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 知>》 (财预〔2016〕143号)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县级政府财政 部门批复后20 日内 | 乡人民政府 (预算 单位 )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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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 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 采购 (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 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 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 出总金额的比重) 等情况的说明,并对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 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 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九) 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就业信 息服务 | 岗位信 息发布 | 招聘单位; 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 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 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 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基层公共服 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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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业失 业登记 | 失业登 记 | 对象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条 件;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 (方式) ;办理结果告知方 式;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 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 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基层公共服 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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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业登 记 | 对象范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 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 (方式) ;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 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 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 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00号)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基层公共服 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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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社会 保险 | 社会 保险 业务咨 询 | 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 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 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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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 保险 | 养老 保险 业务咨 询 | 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 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 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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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伤 保险 | 工伤 保险 服务咨 询 | 所需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 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 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公开事项信息 形成或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中 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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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国土空 间规划 编 制 | 详细规 划 (城乡开发 边界 内)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 前 公 示 时 间 不得少于30日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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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 图件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 开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 公开 申请起20 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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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土空 间规划 编 制 | 乡 (乡) 国土空 间 总 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 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 不得少于30日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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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 图 件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起20 个工作日内向 社会公布 |
3 | 国土空 间规划 编 制 | 村庄规 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 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 不得少于30日 | 乡人民政 府 |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发布会/听证 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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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 图 件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起20 个工作日内向 社会公布 |
4 | 规划许 可 | 建设工 程、临 时建设 工程规 划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 载内容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 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 干意见》 (国办发 (2015) 51 | 作岀行政决定 之日起7个工作 日 内 ,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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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集 体土地 征 收 | 征地法 定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 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査的安排以及 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 偿安置公告,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全文,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 | 号)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 告、征地补偿 安置公告自形 成之日起,在 乡 (乡) 和村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征地 信息公开平台 | √ | √ (法律 要求在 特定群 体 公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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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集 体土地 征 收 | 征地工 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相关材料:1.土地现状调查相关材料, 公布征收土地勘测调査表、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调查情况表等〔涉及土地勘测定 界图件 (涉密除外) 的,图件应按规定 进行技术处理)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听证相关材料,组织听证的,公布《听 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等;3.征地 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农民集体所有 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 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 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 ; 与土地使用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后5个 工作日内,在 村、村民小组 公示栏公开不 少于5个工作 日;征地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 相关材料在收 到批准后,依 申请公开;听 证相关材料时 限要求还应符 合听证相关规 定。 自收 到批准文件之 日起15个工作 日内,上述信 息在政府网站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征地 信息公开平台 | √ | √ (法律 要求在 特定群 体 公 开 ) | √ | √ (具体 见时限 要 求 栏 ) | √ |
(十二) 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公共服 务事项 | 生态环 境保护 政策与 业务咨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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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境污染 举报咨 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 (电话、地址 等)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 自该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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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 生态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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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政策解 读 | 本级政 策解读 | 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等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信 息形成 (变 更 )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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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回应关 切 | 主动回 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 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
3 | 回应关 切 | 互动回 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 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 回应内容。 |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信 息形成 (变 更 )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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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对象认 定 | 认定结 果 | 认定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相关 政策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 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 办 事 大 厅 ■ 公 示 栏 ■ 便 民 服 务 窗 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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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部门 文件 | 农村危 房改造 相关文 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 词和具体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 策解读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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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 解读 | 上级政 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 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 以及注意 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 差异等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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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政 策解读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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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条件与 标准 | 农村危 房等级 评定标 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 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 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 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 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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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危 房改造 对象申 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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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危 房改造 资金补 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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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危 房改造 竣工合 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 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 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 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 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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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象认 定 | 危改户 认定程 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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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认定结 果 | 认定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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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年度任 务实施 | 年度任 务执行 情 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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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舆情收 集热点 及关键 问题回 应 | 舆情收 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 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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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市政建 设类 | 占用、 挖掘城 市道路 审批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法定 依据 | 市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 日起20个 工作 日 内 予 以 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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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 务设施 建设 | 新增、 修复公 共服务 设施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法定 依据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关法律法 规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 日起20个 工作 日 内 予 以 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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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供 水 | 因工程 施工、 设备维 修等确 需停止 供水审 批 |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法定 依据 | 《城市供水条例》 | 信 息形成 (变 更 )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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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商品管 理 | 不符合 销售条 件商品 | 1、执法程序 2、执法依据 3、处罚决定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 商品销售相关法律法规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 日起20个 工作 日 内 予 以 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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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农业生 产发展 资金 | 农机购 置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 补贴范围、补贴标准、 申请程序、 申请 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 、 联系方式等;补贴结果;监督渠道: 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 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 第十六号) 、《农业生产 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财农〔 2017〕41号)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农办财〔2018〕13号) 、 《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 案》。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 息公开的期限 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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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资 源及生 态保护 补助资 金 | 草原禁 牧补助 与草畜 平衡奖 励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 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咨询电话、受理 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补贴结 果;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 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 (2016- 2020) 》 (农办财〔2016〕10 号) 、《峨山县2020年农牧民 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 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农 业相关转移支付 (非贫困县) 资金的通知》 (云财农〔2019 〕 231》号)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 达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 付 (非贫困县) 资金的通知》 (玉财农〔2019〕294》号) | 自政府信息形 成或者变更之 日起20个工作 日内。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 息公开的期限 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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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 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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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公共服 务 | 公共文 化机构 免费开 放信息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 服务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3.《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 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 馆 (站) 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 》 (文财务发[2011]5号) ;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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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群 体公共 文化服 务信息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1.《残疾人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 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中 办发[2015]2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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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开 展群众 文化活 动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2.《文化馆服务标准》 (GB T 32939-2016)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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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基层 辅导、 演出、 展览和 指导基 层群众 文化活 动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GB/T 32939-2016)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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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各 类展览 、 讲座 信息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乡乡综合文化站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化部令第48号)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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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辅导和 培训基 层文化 骨干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乡乡综合文化站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化部令第49号)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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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物质 文化遗 产展示 传播活 动 | 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 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 化遗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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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行政 许可 类事 项 | 公共场 所卫生 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 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 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 、 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 申 请材料、 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 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 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 申请人权利 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 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 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 息,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 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予以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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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 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政策文 件 | 法律法 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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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政 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 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 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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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管 理 | 隐患管 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 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务院令第711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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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应急管 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 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 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 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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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动态信 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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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生 产预警 提示信 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不同时段、不同 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信息形成后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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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点领 域信息 公开 | 检查和 巡查发 现安全 监管监 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 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 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精准推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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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 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政策文 件 | 法律法 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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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政 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 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 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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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备灾管 理 | 灾害信 息员队 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 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014) 、《国家综合防灾减 灾规划 (2016-2020年) 》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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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灾后救 助 | 救助审 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 (6类) 的救助对象、 申 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 救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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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灾过 渡期生 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 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灾民姓名、受 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 (灾民姓名、 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 救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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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居民住 房恢复 重建救 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 (居民因灾 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 示 (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 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 救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77号)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社区/企事业 单位 ■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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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款物管 理 | 捐赠款 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社区/企事业 单位 ■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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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年度款 物使用 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社区/企事业 单位 ■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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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作动 态 | 工作信 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按进展情况及 时公开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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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行政审 批 | 食品经 营许可 服务指 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 申请 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 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 、 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 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 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 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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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食品经 营许可 基本信 息 | 食品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 表人 (负责人) 、生产地址/经营场所 、 食品类别/经营项目、 日常监督管理 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 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 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 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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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督检 查 | 食品生 产经营 监督检 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 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 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 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 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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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处 罚 | 食品生 产经营 行政处 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 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 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 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 形成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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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共服 务 | 食品安 全消费 提示警 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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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品药 品投诉 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 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 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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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食品用 药安全 宣传活 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 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 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 起7个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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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 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政策法 规 | 税收法 律法规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 自该政府信息 形成或者变更 之 日起20个工 作 日 内及 时 公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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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 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政策文 件 | 行政法 规、规 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 规;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 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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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性 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 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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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 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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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困人 口识别 | 识别标准 (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 别程序(农户申请、 民主评议、公示公 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贫困户名 单、数量)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 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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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扶贫对 象 | 贫困人 口退出 | 退出计划;退出标准 (人均纯收入稳定 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 ) ; 退出程序 (民主评议、村两委和 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 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 (脱贫名 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 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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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贫资 金 | 财政专 项扶贫 资金分 配结果 | 资金名称;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 下达15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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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度计 划 |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 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 (含调整方案) ; 计划安排情况 (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 计划完成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 用、绩效目标和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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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准扶 贫贷款 |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 、 期限、利率等情况;享受扶贫贴息贷 款的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名 称、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和带贫 减贫机制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 公布1次当年情 况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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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业扶 贫相关 财政资 金和东 西部扶 贫协作 财政支 援资金 使用情 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 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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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扶贫项 目 | 项目库 建设 | 申报内容 (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 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 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 带贫减贫机制等) ; 申报流程 (村申报 、 乡审核、县审定) ; 申报结果 (项目 库规模、项目名单)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 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 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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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年度计 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 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 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 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 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 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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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实 施 |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 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 制等) ;扶贫项目实施后情况 (包括资 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 、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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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督管 理 | 监督举 报 | 监督电话 (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 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 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乡人民政 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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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六) 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 会 | 特定 群体 | 主 动 | 依申 请 | 乡级 |
1 | 公共服 务 | 政策文 件 | 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 信息形成 (变 更) 20个工作 日内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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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 务 | 重大 决策 预公 开 | 水 利 领 域 的 重 大 决 策,决策前向社会公 开决策草案、决策依 据,意见征集方式和 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 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按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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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服 务 | 回应 关切 | 对涉及到水利领域经 济社会热点问题、群 众广泛关注的热点、 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 行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 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 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 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及时回应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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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 务 | 依法 行政 |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 强制等事项的依据、 条件、程序以及本行 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 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 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 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 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的指导意见》 | 行政处罚的
执法决定信
息在执法决
定作出之日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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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 7 个 工 作
日内,其他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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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 程建设 | 水利 工程 建设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 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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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行管 理 | 工程 信 息与 运 行安 全 | 水库 (大坝) 工程的 工程简介、工程管理 与 保 护 范 围 及 责 任 人,水闸工程和堤防 工程的工程简介、工 程管理与保护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水利部关 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 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 定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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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湖管 理 | 河湖 长 制工 作 | 县、乡两级河湖长名 录,河湖长姓名、职 责、河湖概况、管护 目标、监督电话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 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 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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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湖管 理 | 水域 岸 线管 理 | 河湖管理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 护法》《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 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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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水 利水电 | 农村 供 水工 程 | 千人以上供水单位责 任人、供水服务电话 | 《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 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 知》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
日内 | 通红甸乡农 业农村综合 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 单位/村公示栏 (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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