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华政办〔2017〕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县属各有关单位: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改革步伐,全面推进国有林场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16〕27号)精神,结合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林场现状
(一)机构编制。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始建于1960年10月,于2004年6月成立县级登楼山自然保护区。根据《中共华宁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华宁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华编办〔2011〕35号)文件,明确国营华宁东山林场为华宁县林业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26名;核定单位领导职数1名,设场长1名。法定代表人谢本平。业务范围:保护辖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林区生态建设、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与林政管理、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社会服务。林场内设场部1个,龙潭河、西山、三台寺、丫口、微波站、羊槽、大新寨、大哩啦、绿山9个营林区。
(二)森林资源。据2007年华宁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统计,国营华宁东山林场经营面积91545亩,其中林地面积66768亩,占72.93%,非林地面积24777亩,占27.07%。在经营面积91545亩中,国家重点公益林41396亩,占45.2%,省级重点公益林19731亩,占21.6%。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38748亩,占58%;灌木林地14100亩,占21.1%;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190亩,占3.3%;无林地面积690亩,占1%;宜林地11040亩,占16.6%。活立木蓄积量22.9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5.23%,林木绿化率57.78%。
(三)人员结构。国营华宁东山林场现有在职人数21人,其中男职工19人,女职工2人。大学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4人、中专学历4人、初中及以下学历11人。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在职人员结构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年龄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岗位 | 职务 职称 | 经费 形式 | 备注 |
1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李立忠 | 男 | 1970.7 | 46 | 中专 | 1990.7 | 专业技术 | 工程师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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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陈 毅 | 男 | 1969.7 | 47 | 中专 | 1990.7 | 专业技术 | 副场长、 工程师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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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李开有 | 男 | 1977.11 | 39 | 大专 | 1996.9 | 专业技术 | 工程师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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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宗登国 | 男 | 1958.7 | 58 | 中专 | 1980.8 | 管理岗位 | 九级职员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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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李美萍 | 女 | 1976.8 | 40 | 大专 | 1997.10 | 管理岗位 | 十级职员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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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胡从伟 | 男 | 1971.2 | 45 | 本科 | 1995.4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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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吕伟华 | 男 | 1974.6 | 42 | 大专 | 1994.9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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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龚长生 | 男 | 1977.10 | 39 | 初中 | 1994.10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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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杨家义 | 男 | 1956.11 | 60 | 小学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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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范国庭 | 男 | 1957.10 | 59 | 小学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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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王洪生 | 男 | 1958.3 | 58 | 初中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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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邹玉云 | 男 | 1958.6 | 58 | 初中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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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张春德 | 男 | 1960.2 | 56 | 小学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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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张正喜 | 男 | 1959.7 | 57 | 初中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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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王春贵 | 男 | 1959.4 | 57 | 初中 | 1978.12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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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陈 俭 | 男 | 1969.1 | 47 | 初中 | 1987.10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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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王 平 | 男 | 1970.2 | 46 | 中专 | 1992.4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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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朱永平 | 男 | 1967.8 | 49 | 小学 | 1992.4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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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姜学林 | 男 | 1972.7 | 44 | 小学 | 1992.4 | 工勤岗位 | 高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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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杨宏平 | 男 | 1975.9 | 41 | 大专 | 1998.1 | 工勤岗位 | 中级工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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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 | 杨 丽 | 女 | 1987.10 | 29 | 本科 | 2016.12 | 专业技术 | 见习期 | 全额 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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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管理。2016年东山林场全额预算管理在职职工21人,工资支出251.64万元,来源为财政拨款;退休职工18人,养老金支出78.53万元,来源为财政拨款、社保局发放;2016年公用经费支出10.3万元、森林管护购买服务42.37万元,来源为财政拨款。无欠发工资及养老金情况。
(五)改革背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16〕13号)及《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16〕27号)精神,积极推进我场改革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径流内除了南盘江、华溪河、龙洞河外,还有白龙河水库、石将军水库、登楼山水库等14个中小型水库,是重要的水源保护地,生态区位重要,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任务重、难度大。目前存在的发展机制滞后、人员缺编等问题,需要通过实施改革,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建立符合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被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坚守生态红线。通过改革,主要解决林区道路、饮水安全、电力设施、通信、管护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同时通过改革,解决人员缺编问题,适当放宽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提高林场技能岗位比例,加强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改革目标
(一)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目标。以保护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为目标,力争到2020年,在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森林覆盖率55.24%的基础上,保持公益林面积不减少,森林覆盖率增加0.76%,达到56%以上。
(二)林场定位、机构建设、创新管理等目标。通过改革,巩固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定位不变,建立符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全面提升国有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资源增长、职工增收、林场增效的目标。
(三)林区道路、饮水安全、电网升级改造、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目标。通过改革,不断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力争到2020年,完成新建4个管护站点10KV输电线路7.5公里及配套设施设备;修建3个管护站点管护用房300平方米;38公里林区道路基本实现硬化的目标。
三、改革内容
(一)功能职责定位。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营类型为社会公益性生态类型,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报和生物防治工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突出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服务职能。
(二)管理体制改革。保持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不变,明确国家所有、县林业局监管、国有林场自主经营管理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将“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更名为“华宁县东山国有林场”。
(三)机构岗位编制及财政管理方式。通过改革,保持国营华宁东山林场为华宁县林业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不变,事业编制30名不变。林场内设场部1个,龙潭河、西山、三台寺、丫口、微波站、羊槽、大新寨、大哩啦、绿山9个营林区。确定财政供养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四)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国营华宁东山林场现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0名,现有21名,无超编人员,不存在职工安置情况。林场全体职工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确保林场职工福利待遇。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五)不良债务处理。截至2016年12月,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无不良债务发生,不需要处理不良债务。
(六)创新发展机制
1.按照科学规划的原则,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国营华宁东山林场转型升级总体规划》,对林场林下经济发展、森林生态保护进行理念明确、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全面规划。
2.林场取得的国有资产如房屋、林地、木材等所产生的经营性非税收入,应纳入预算管理,及时上缴县财政,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管理,财政返还部分用于林场日常工作运转。
3.国营华宁东山林场9个营林区14个护林点跨越宁州街道、华溪镇、盘溪镇、通红甸乡,零星分散、跨径70—80公里,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乡镇基层站所职工福利待遇等政策应适用于国有林场。
4.公益林日常管护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5.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林下经济、林木种苗等特色产业,明确收益分配方式,有效盘活森林资源,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良性循环发展。切实提高林场的运营效率和效益,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的方式、途径和管理办法,搞好多种经营,提高职工经济收入。
(七)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1.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保持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
2.加强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县级相关部门要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管护站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
(八)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1.缺编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和选调。林场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和选调,由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项考试,在笔试成绩通过的前提下进行面试,综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择优录用,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公示。
2.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四、改革成本测算(按照2017年测算)
(一)人员及公用经费。每年254.31万元(不含正常工资晋级)。
(二)社会保障费。每年51万元。
(三)事业经费(国家、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每年34.18万元,其中: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费34.18万元。
(二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2985万元(争取中央、省级资金)。
1.修建管护站点3个共300平方米,预算每个15万元,需投资45万元。
2.新建4个管护站点10KV输电线路7.5公里及配套设施设备,需投资90万元。
3.硬化林区道路38公里,每公里75万元,需投资2850万元。
五、国有林场改革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
国有林场改革资金筹措及使用。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没有经营性收入留存,在改革过程中,改革资金需要由国家、省、市、县分级负责,统筹解决。目前人员经费、社会保险、事业经费由同级财政拨给。如改革过程中所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得到落实,国营华宁东山林场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方案。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改革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现状、林地权属、经营类型、人员结构、社会保障、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广泛征求职工对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梳理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测算改革成本,为全面推开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编制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范围、目标、原则、主要内容及组织措施等,以县人民政府为单位上报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落实改革任务。按照批准的改革方案,认真抓好改革的每一个环节,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和转型升级。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改革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确保改革和转型升级顺利进行。
(三)实施评估验收。于2017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并通过档案部门组织的档案验收。最后由县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经市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于2017年6月底前报省林业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林场成立国营华宁东山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场部,具体负责改革政策服务、宣传、协调等工作,同时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依据国有林场属性和职能定位,科学核定编制数量。县财政局负责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林场管理体制,分级统筹解决改革和转型升级成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维护好国有林场职工合法权益,督促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核算国有林场债务,积极推动妥善化解国有林场债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要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力度,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县文化旅游广电和体育局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改革和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氛围。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在中央、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国有林场改革和转型升级,确保改革和转型升级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国有林场改革和转型升级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改革信心,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有林场改革和转型升级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职工拥护、群众支持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