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号)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公告》(第2号),现将《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拟定的《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是否合法、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
1.调研
(1)征求意见
2020年10月4日组织专卖监督管理室、区域市场部、物流中转站和零售户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工作意见。
(2)实地走访
2020年10月5至8日,组织专卖、营销和物流人员深入到各街道乡镇实地走访调查部分零售户、工商户、消费者合理化布局工作意见。
(3)调研函询
2020年10月9至12日,分别向县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个单位发出《关于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开展工作调研的函》,并于2020年10月13日完成对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各方面数据及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
(4)统计分析
2020年10月13日,对华宁县2017年至2019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化趋势进行统计分析,重点分析城镇户、农村户变化趋势,同时对全区超市、商场、便利店、食杂店、烟酒店、娱乐服务类、其他7类卷烟经营业态变化规律进行统计分析。
2.起草
2020年10月14至30日,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调研情况,起草《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讨论稿)》。2020年11月2至5日,经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分管领导、专卖监督管理室、区域市场部、物流中转站几经讨论、审议形成送审稿。
3.审核
2020年11月13日,将送审稿报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专卖部门初审,通过后报送玉溪市烟草专卖局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2020年11月19日,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出具云玉烟法文〔2020〕30号《法律意见书》,通过审核。
4.发布1号公告
2020年11月23日,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5.报名和邀请
2020年11月23日至30日,通过现场和电子邮件方式,组织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2020年12月2日分别向中共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宁县监察委员会、县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单位发出6份邀请函。经统计,共核实并确认报名20人,其中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10人,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工商经营户5人,消费者代表5人。共邀请到中共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宁县监察委员会、县司法局等6个单位10人,合计报名和邀请听证会参加人30人。
6.确定听证参会人
2020年12月3日,经华宁县烟草专卖局最终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共计36人,其中听证主持人1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记录人2人、听证监察人2人(中共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县监察委员会、县司法局各1人)、听证代表30人(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公安局代表2名、市场监督管理局代表2名、烟草专卖局监察和法制代表2人、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10人,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工商经营户5人,消费者代表5人)。
7.发布2号公告
2020年12月4日,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和其他事项。
8.听证通知
在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2020年12月8日向听证代表送达《听证通知书》和《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
(二)听证情况
1.基本情况
12月14 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听证会如期在华宁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玉溪市烟草公司华宁县分公司副经理王利雄主持;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室主任廖俊明作决策发言;专卖监督管理室科员李隆、普泓熙作听证记录;中共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华宁县监察委员会驻政府办纪检组长李俊、县司法局法制股长吕家应作听证监察;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主任普文跃,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副主任高文洪,县政协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普所昌,县政协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彦华,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沈知国,县公安局民警郭艳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股长钱树红,县烟草专卖局监察科主任王秀忠,县烟草专卖局法制员赵灵芝,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零售户代表马雨、魏红英、张松岳、龚翠芳、李桂梅、贺永菊、李顺吉、李跃平、方琼,未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经营户代表罗萍萍、郑家宏、王黎平、王晓玲,消费者代表杨开盛、赵丹、许林、顾维参加会议。会议应到36人,实到32人,实到代表身份真实,到会人数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2/3以上”。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是宣读听证事项
二是宣读听证会纪律;
三是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四是告知听证代表权利和义务;
五是决策发言人如实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六是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七是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八是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九是听证会暂停完成听证笔录制作;
十是宣布听证会监察意见;
十一是听证会笔录审阅签名
2.会议内容: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
听证主持人:本次听证是对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拟定的《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是否合法、合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纪律
听证主持人:为保障听证会的顺利进行,下面我宣读听证纪律:一是请以会人员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二是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三是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录像、录音和摄影;四是不得喧哗、鼓掌、哄闹、随意走动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五是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场、超过听证会举行时间30分钟未到场或逾期不到场且无的,视为自愿放弃听证。
(3)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
听证主持人:请听证记录人李隆同志、听证监察人吕家应同志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完毕后请听证记录人李隆同志向听证主持报告情况。
听证主持人:经现场核实,会议应到36人,实到32人,实到代表身份真实,到会人数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2/3以上”,可以举行听证。
(4)告知听证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听证主持人:听证代表的权利:一是对听证事项进行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二是对听证笔录进行审核,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三是认为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记录人、听证监察人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其中主持人是否回避由县烟草专卖局局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代表的义务:一是亲自按时参加听证会,携带身份证配合工作人员核实听证会代表身份;二是遵守听证会纪律,执行听证会程序,不得无故中途退场;三是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四是客观发表意见,如实陈述事实,对主张进行举证;五是尊重服从主持人;六是听证笔录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各位听证代表,如有申请听证参加人员回避的请举手示意。听证代表没有申请听证参加人员回避,听证会继续进行。现在我宣布:“《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正式开始。”
(5)决策发言人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
听证主持人:请决策发言人廖俊明同志宣读《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并作起草说明。
决策发言人:宣读《云南省华宁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和《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起草说明》。
(6)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
听证主持人:请各位听证代表对决策发言人廖俊明同志宣读的《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和《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起草说明》进行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同时由决策发言人廖俊明同志针对听证代表的质询、提问和意见逐一进行答辩。
听证代表李彦华:我认为今天的听证会,准备十分充分,包括市场调研。今天的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我认为做的非常好,是依法依规的。因为这个是华宁县,第七条第二点涉及军队大院等场所,是否具有现实性?
听证主持人: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有备无患,因为这个政策不止针对现在,需要具有前瞻性,我们通过多方意见的征求,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都认为可以加上该点。
听证代表高文洪: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经营学生用品范围内100米不允许卖烟。我认为经营学生用品的店,都不允许卖烟比较合适。凡是主营学生用品的都不要允许卖烟。另外第十三条提到的“老证老办法”我不太理解,请就此问题解释。
决策发言人:第一个问题,我们这个规范性文件主要是考虑针对零售户的主营业务,因为有的店他们也会卖一些学生用品,但不属于主营业务。第二个问题,“老证老办法”主要是针对过去的“尊重历史原则”,上升不到规章的层面,所以此处不冲突。
听证代表普文跃:第一个问题,三个特点要审查清楚,第一是可行性,第二是规范性,第二是前瞻性,包括实施细则试行,要把所有政策依据说明全称。第二个问题,第五页的位置,第九条第四款第二项,建议直接写明“幼儿园”;第三个问题,第九条第五款第五项,建议加上“养老院”;第四个问题,第十二页第十七条,不一定都是“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还有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可以把范围设置大一些。
听证主持人:上述意见非常合适,我们会纳入考虑,谢谢!
听证代表郭艳萍: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我们公安部这边,看守所和戒毒所,一般而言是不允许抽烟的,建议删除该表述。
决策发言人:针对该建议我们会再进行咨询。
听证主持人:从我们行业而言,能多摆几个点对我们而言是好事。比如加油站,以前是不许摆的,但现在加油站开了连锁点。看守所和监狱,从我们的角度考虑,是回到历史以前,尊重历史,以前是允许办的。现在需要禁烟的区域越来越多,目前从我们的层面答复,需要征求上级意见。目前我们办证是“先照后证”,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才能进行办证。
(7)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听证主持人:请听证代表方琼作最后陈述。
听证代表方琼:各位领导、听证代表大家好,我是方琼,是一名持证零售户。刚才我认证听取了《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和《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起草说明》,讲的很好,我和大家一样也表示同意。
(8)听证主持人总结归纳各方代表意见和主要理由
听证主持人:华宁县烟草专卖局为规范本机关规范文件制定程序,科学、民主制定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根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听证会,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今天的听证会上,各位听证代表提出了很好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听证会结束后,按照有关程序对《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备案,公示到期后施行。
(9)听证会暂停
听证主持人:现请听证记录人李隆和普泓熙同志完成听证笔录制作,听证会暂时休息20分钟。
(10)听证监察人宣布听证会监察意见
听证主持人:下面,听证会继续进行。请听证监察人李俊同志宣布听证会监察意见。
听证监察人李俊:主持人、决策人、各位听证代表,经现场监察,本次云南省华宁县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规范,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有关政策要求。请县烟草专卖局根据听证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听证稿,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做好备案、公示和施行工作。本次听证合法有效。
(11)听证会笔录审阅签名
听证主持人:请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等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确认。各位听证参加人,在大家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下,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听证会圆满完成所有议程。现在,我宣布听证会结束。
三、意见采纳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县烟草专卖局进行了认真研究,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使其更符合华宁县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一)删除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内容
针对听证代表李彦华提出涉及军队大院等场所,是否具有现实性?听证代表郭艳萍提出我们公安部这边,看守所和戒毒所,一般而言是不允许抽烟的,建议删除该表述的意见和建议,删除第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内容:“军队大院、看守所、监狱、戒毒所等持证内供不对外营业的特殊场所,可设置1个零售点”。
(二)删除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主营学生用品”内容,增加第九条第五款第五项“主营学生用品店”内容
针对听证代表高文洪提出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主营学生用品的店,都不要允许卖烟的意见和建议,删除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规定内容:“全部中小学出入口100米半径范围内主营学生用品的”,增加第九条第五款第五项规定内容:“主营学生用品店”。
(三)调整第一条内容
针对听证代表普文跃提出把所有政策依据说明全称的意见和建议,调整第一条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四)增加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和第十五条“幼儿园”内容
针对听证代表普文跃提出将“幼儿园”纳入特定区域管控,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增加第九条第四款第一项和第十五条“幼儿园”内容。
(五)删除第十七条“国家”规定内容
针对听证代表普文跃提出不一定都是“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还有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可以把范围设置大一些的意见和建议,删除第十七条“国家”规定内容。
特此公告。
云南省华宁县烟草专卖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