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受建设局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竣工验收备案。
2、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将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动工、监理单位。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4、检查、巡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
5、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6、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审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评价书。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
8、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
9、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工程师对督查的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督责任。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着力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加大建筑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为此,我站切实把建筑质量和安全抓紧抓死,不断加大在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排查、火险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市场准入等专项督查,全年共开展安全检查项目累计114项,查出隐患累计609条,下达质量隐患停工通知书29份,分别为:华宁盘溪聚龙湾建设项目;华宁宁州镇示范小学综合楼项目;华宁宁泉家园项目;盘溪和谐商贸城建设项目;华宁县华五中综合楼项目,珊湖水资源工程;宁州镇右所小学等。
在突出抓好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同时,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改和跟踪,严厉查处和整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一年来共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做出行政处罚22项,罚款22200元,对2名履职不到位的项目经理做出扣分处理(华宁宁泉家园一标段项目、华宁县华五中综合楼项目)。
(二)进一步深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我站紧抓住建筑质量和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及时编制工作计划和相关专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全面加大行业教育培训和管理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一年来,共开展质量和安全法规知识培训、警示教育4次,参加人员达401人次。二是严格执行现行标准规范,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三是抓好典型引路,为切提高在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我站把在我县建筑质量和安全做得比较好的单位作为示范点,组织各在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管理人员共130人到宁泉家园项目开展应急演练和示范工地观摩学习活动。同时要求各项目在建单位,在“安全月”活动中各项目组织一次安全应急演练及安全知识培训活动累计开展项目14个培训覆盖人员800余人次。
(四)不断强化质量和安全生产整治
针对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通过不断加大质量和安全整治力,确保了我县在建工程未发生较大问题。
(五)着力提升监管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建设
截至2017年度11月份住建局质安站实有编制10个岗位空缺编制岗位3个,年初我局积极与县编办协调空编人员补充事宜,本年度12月初,通过招考补充了一名技术人员,为监管队伍输送了新鲜血液,保障了质量、安全两块工作人员任务分工合理。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变更思路开展工作,通过与公会协调得到一部分培训经费补助,使得年内培训任务得以圆满完成。积极响应上级领导组织培训安排,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能力,日常定期组织职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9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4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用于保障本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8%。
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3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4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41.6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20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0万元,增长1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监督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资产总额37.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5万元,固定资产28.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7.96 | 9.95 | 28.02 | 9 | 15.6 | | 3.42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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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无)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8年11月5日
华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