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华宁县书香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中标人
一、竞争性比选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元) | (元) |
1 | 华宁县书香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 | 714236 | 10000 | 投标人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不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处理。 |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得少于3个(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应当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
1、凡愿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01月29日起至2021年02月0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往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10号教师小区党群中心2楼项目部)登记报名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每份600.00元,售后不退。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宁荣街10号教师小区党群中心2楼)。
五、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争性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2、竞争性比选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
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金额一次性将竞争性比选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不允许使用单位结算卡转账)转至指定的竞争性比选保证金账户,否则,竞争性比选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竞争性比选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保证金到账时间及要求
北京时间2021年02月07日16:00分前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竞争性比选保证金为有效竞争性比选保证金,不按规定时间缴纳的视为无效(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4、竞争性比选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开户名称: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宁支行
开户账号:1016821000197978
(二)竞争性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成交)单位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其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单位竞争性比选保证金。竞争性比选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
(三)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单位应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在履约完毕完成物业移交并签字确认后退还。中标(成交)单位不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
六、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项目中同时参与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争性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相关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自行承担。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争性比选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1.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84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肆佰捌拾元整)。
4.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据实支付。
5.公证费:由中标人据实支付。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华宁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汪师
电 话: 18508779911
地 址: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5楼
(二)代理机构: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师
联系电话:0877-5058300
地 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