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633300000
附件2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华宁县住建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华宁县住建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3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地方性规定;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及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审查、报批等工作;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工作。
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节能项目。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起草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组织实施城市建设管理及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特色城镇和旅游小镇建设。
9、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组织贯彻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执法职责;制定报批执法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
10、指导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2、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训;负责受理、调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来访、纠纷和矛盾。
14、负责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战时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建设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警报和信息系统,为防空防灾提供保障;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
15、行使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市政公用设施、房地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其职责,内设7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保障性住房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人民防空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下辖事业单位7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监察大队、绿化站、宁州公园、房管所、质监站、环卫站。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1个,自来水厂。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完成经济指标任务。
2、全面规范健全城市管理。一是以数字化城管平台为依托,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全力加强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县城执法管理工作。二是加大对临违建筑的管控,持续开展渣土运输车辆运输的执法;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规范城市道路挖掘等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保护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完好,保证城市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落实巡查责任,及时纠正违法建设行为,一经发现处于萌芽状态的违法建筑,立即处理。四是强化燃气管理工作。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全县辖区内的燃气行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集中治理,深入排查存储和使用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依法严惩。
3、实施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对接好上级部门,及时做好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辖区内4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存在问题,主要排查房屋认定不准、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不高、修缮加固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感官差的房屋未进行改造或改造后的房屋人居环境差、修缮不到位的问题;对修缮加固的房屋主要查屋面、墙面渗水、方管未封口墙面裂缝未处理、墙裙未用砂浆带保护、散水沟未处理、电线凌乱、居住环境差等问题。
4、积极推进环卫一体化。做好华宁县环卫作业管理服务,实现环卫作业统筹化管理。一是结合各个区域地理、区划、交通位置等情况,按各乡镇(街道)行政划分为不同的二级网络,每个二级网络按各村部保洁员配置设立若干责任区,实现网络化管理。各乡镇(街道)清扫保洁主要以机械洒水冲洗,人工巡回保洁为主,各行政村以保洁员人工捡拾为主,保证公路无散落白色垃圾,无成堆垃圾,路边无乱堆放,无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村庄道路两旁无占道的杂物乱堆乱放。村庄屋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公共场所无散落的白色垃圾,村庄角落无陈年垃圾,农户庭院无随地流淌的污水,村庄内垃圾及时清理。二是试点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降低垃圾终端处理难度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
5、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立足于“三区一都”发展新定位,通过城市设计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彰显历史文化脉络,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充分融入华宁特有的陶文化、泉文化和橘文化特色,扎实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对标干净、宜居、特色3个方面21类57项指标,加快项目建设,确保“美丽县城”创建月月有进步、季季有提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7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6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75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51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18.3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9.26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增加,由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二是2021年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18.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18.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18.35万元(本级财力3453.85万元,专项收入32.5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30.03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49.26万元,增长18.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增加,由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二是2021年项目经费预算增加。其中:本级财力拨款增加657.99万元;专项收入增加32.53万元;执法办案补助增加30.0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增加1.94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减少107.52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518.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51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增加,由于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机构改革,人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项目支出1897.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9.77万元,增加38.7%,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财政纳入预算项目增加,项目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80501科目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080502科目支出34.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080505科目支出95.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10302科目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120101、2120102、2120104、2120399、2120501、2120601、2129999科目支2076.76万元,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管执法、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210105科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2210107科目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201科目支出10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10399科目支出71.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3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增长6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6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7.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5次,共计接待650人次。
增加原因是预计根据开展工作需要,做了2021年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6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增加原因根据县城提质扩容的需要,环卫站增加了垃圾清运车辆、雾炮车,洒水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完成4类重点专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200万元;污水处理费项目374万元;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20万元;创建卫生县城项目163.48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销售及租金返还450万元;7个专项行动项目284万元;利息收入2.5万元;城市维护费350万元;监察大队成本性支出补助11.37万元;罚没收入12.32万元;环境卫生站垃圾处理场项目30万元。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维护费专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政府常务会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华宁县城现有路灯1890棵(含景观灯),交通信号灯13套,交通安全隔离栏3.6公里。
(五)、项目实施内容
县城路灯、景观灯维护管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3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路灯电费60万元;城市路灯维护费维护工时费:12万元;材料费:8万元;交通隔离栏3.5公里,损坏修复5万元;红绿灯13套,维护费:15万元;路灯车保险费:7000元;燃油费:2万元;维护费:1.5万元;泉乡广场设施维护费5万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确保路灯正常运行,亮灯率达96%。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污水处理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云发改投资[2008]2221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华宁县污水处理厂,位于华宁县江华公路延长线旁,始建于2010年9月 ,于2012年4月全部竣工,占地面积35余亩,总投资5900多万元,由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是华宁县委、县政府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项目之一。其设计处理规模近期为1万m3/d,远期为2万m3/d,服务人口3.79万人,服务面积4.77K㎡,配套雨、污管网53.94km,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出水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011年6月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与华宁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污水处理厂TOT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30年,特许经营权转让款1946.04万元。项目于2012年6月13日开始调试并于2012年8月25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正式进入商业运营。2017年5月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以存续分离模式成立华宁北控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内容
负责华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目前进行提标改造,计划2021年5月开始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六)资金安排情况
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统一支付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计划处理生活污水369万吨。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环保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全年COD削减量不低于800吨、氨氮削减量不低于90吨,出水水质100%达排放标准,有效改善龙洞河水质,为下游农业生产提供清洁水源。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需配套资金
(二)、立项依据
十二届县委常委会第139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华宁县2017年-2019年共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091户,县级资金配套标准:0.5万元/户,2091户中429户县级资金已由华宁县扶贫办补助,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还需补助1662户县级资金,补助标准:0.5万元/户,合计831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华宁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
(六)、资金安排情况
目前财政尚未安排县级配套资金83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662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
1662户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得到保障,达到“遮风避雨、安全稳固”标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4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预算非税收入返还增加了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2400633300111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文档20210202112552292.doc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