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统各部门:
现将《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关于统筹制定云南省2021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1〕1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是科学制订计划。各有关股室要严格参照《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以及编制口径和标准,结合法定职责,科学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层级为市级的不纳入本局计划;实施层级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计划需100%认领,同时将市级要求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组织的抽查计划列入本局双随机抽查计划内。
二是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各相关股室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合理确定部门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每个季度都有抽查任务,实现双随机抽查工作常态化。
三是制定抽查方案。各站、所、股(室)要按照“一计划一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抽查内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流程、结果判定等内容。并合理安排起止时间,每个计划起止时间在2至3个月内,抽查检查工作中出现情况有足够的时间处理。同时设置检查对象需谨慎,方案提交前必须重复检查,杜绝大批量删除方案。
四是合理实施抽查。各站、所、股(室)要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合理安排,有序组织实施抽查,于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项监管计划任务,并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录入省级平台并公示。实施过程中有问题的,请及时同县局行政审批和法规股联系。联系人:何发青、李永林,联系电话:15288447431。
附件:2021年度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1:2021年度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