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华宁县住建局依法治县工作在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法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城,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为使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有人抓、有人管,把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杨济源任组长,其它局领导杨晓曦、钱生发、杨有庆、赵忠贤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任成员。由行政审批股负责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也建立相应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在全局上下形成了领导班子共同抓,行政审批股负责办,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和依法治县网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及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定华宁县住建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方案要求要在扎实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加大力度,整体推进,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开展工作情况
(一)按照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在省司法厅今年开始运行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中录入住建局单位信息、法人信息、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员信息。
(二)按照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和完善今年执法证到期执法人员个人信息,牵头今年执法证到期执法人员做好执法证到期换证及新领证考前备考工作,向6名执法证到期换证及新领证人员发放考前复习资料,6名人员已于6月26日、27日参加了相关网上考试,除1名人员考试未通过外,其余5名均通过了执法网上考试。
(三)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华宁行”活动的通知》(华安办发〔2021〕8号)及《华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华宁县住建局积极行动认真开展好相关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工作。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行政审批和法规股、人防建管股、质安监站普法志愿者共4名,于6月17日中午1点半,到县城东市街邮政局段人行道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在宣传中,共发放《建筑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节选)、《国家安全法》(节选)、《安全生产法》(节选)、《华宁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节选)、《人民防空人民建 人民防空为人民》、《反恐法》(节选)、《民法典》(节选)、《县住建局诚信建设倡议书》、《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资料》、《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节选)、《物业管理条例》(节选)、《城市绿化条例》(节选)、《玉溪市城镇绿化条例》(节选)、《华宁县农村建房施工质量要点控制》、《高层建筑防火逃生》、《消防知识宣传资料》、《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七步洗手法”宣传资料》等共计600余份,宣传人次200余人次。
(四)按照中共华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华治县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华宁县住建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法治建设的杨晓曦副局长负责统筹,住建局行政审批和法规股具体负责开展此项工作。具体如下:
经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和法规股报请住建局党组同意,华宁县住建局党组于2021年3月22日上午8点10分在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住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1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在此次集中学习中,由分管住建局法治建设的副局长杨晓曦同志带领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
按照中共华宁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华治县办发〔2021〕2号)文件及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六进”要求,经县住建局行政审批和法规股报请局党组同意,华宁县住建局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9点,邀请县住建局法律顾问邓伟律师,在联系点上村社区养老中心3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讲座(培训由县住建局副局长杨晓曦主持)。
(五)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和《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暂行办法》对华宁县宁州街道甸尾社区这西菜园村村民罗仕红未按《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规定超面积建房行政处罚(华住建行罚字〔2018〕第04号)进行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并将相关资料报县法治办备案;对华宁县宁州街道甸尾社区祭祀堂村村民李祥兴未按《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建设,超出规划建设面积28.12m²的行政处罚(华住建行罚字〔2018〕第07号)进行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并将相关资料报县法治办备案;对宁华宁县宁州街道机扎兰巷14号城关社区城关五组居民李庆未按《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建设,超出规划批准面积29.76m²的行政处罚(华住建行罚字〔2018〕第08号),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并将相关资料报其法治办备案;对城关社区接龙桥新村四区37号邓正友违反《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超建70.56m²行为进行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华住建行罚字〔2018〕第17号),相关材料已报县法治办备案;对青龙镇印跃街18号村民白孝禄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盖面积191.76m²(3层)房屋(华住建行罚字〔2018〕第10号)进行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备案资料已报县法治办;对宁州街道甸尾村委会下菜园村29号村民李光云违反《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超建住房面积45.73m²(华住建行罚是字〔2018〕第11号)行为进行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备案材料已报其法治办;对宁州街道后街93号伍庆保违反《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超52.18m²建盖房屋一案,进行立案审批和法治审核,相关资料已报县法治办备案;按照《华宁县人民政府法治办关于做好云南省重大行政行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住建局作了认真自检自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贯彻落实情况。
(六)为不断提高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干部职工科学行政、依宪行政、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华宁县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六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华普办〔2021〕3号)要求,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8点半,在城关社区5楼大会议室召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由分管行政审批和法规工作的副局长杨晓曦专门就《宪法》等法律知识及城市管理工作如何依法、规范开展等内容作了专题讲解。
(七)为进一步加强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和理解,强化纪法意识,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这一顽瘴痼疾。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8点10分,在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干部职工会上,由赵忠贤副局长组织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永文撰写的《华宁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宣讲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