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整改云南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相关要求,华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响应,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玉溪市61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仅达到63.93%,仍有22个乡镇(镇区)为生活垃圾设施空白区,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体系尚未全面建立。该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华宁县自查自验,按照省市关于对反馈问题验收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整改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问题描述
玉溪市61个乡镇(镇区)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仅达到63.93%,仍有22个乡镇(镇区)为生活垃圾设施空白区,城乡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体系尚未全面建立。乡镇(镇区)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不规范、渗滤液处理严重不达标;垃圾分类和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推进滞后;垃圾处置存在转运能力弱、转运标准低、收运设施简陋、设备设施老化严重,未设置除臭装置、垃圾渗滤液收集及处置设施;少数镇区还停留在就地焚烧、简易填埋等粗放处理阶段,推广区域较小,较难达到集中收集并安全处置要求,存在较大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查阅资料显示,2021年8月,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拉网式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要求,玉溪市自查报送《玉溪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涉及澄江市大山填埋场老场、大山应急填埋场、小马沟填埋场、冷阴箐填埋场,华宁县盘溪镇、青龙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易门县老垃圾场共7座乡镇(镇区)填埋处理场,仍不同程度存在运营管理不规范、不达标,安全生产及生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乡镇镇区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体系建设,补齐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空白区,实现到2025年底乡镇生活区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目标要求。
2.将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周边县市区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3.对存在风险隐患的填埋处理场进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生产及生态安全风险隐患,规范、指导已建设施运行管理。
三、整改落实情况
1.“华宁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项目”现已完成垃圾采购和配置各镇区分类亭119套、垃圾桶688个、智能垃圾房2套,实现了镇区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和环卫一体化。目前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达到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达到100%。
2.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竣工并投入运行,华宁已按照市级规划将垃圾转运至焚烧发电厂处理。
3.2022年度成功谋划并启动实施华宁县全域“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其中县城、盘溪、青龙三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已全面完成,实现生活垃圾100%垃圾无害化处理。
四、问题整改成效
华宁县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该项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