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各相关农药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经华宁县农业局研究决定,委托玉溪市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培训站承办华宁县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之一“五十六学时培训”的培训工作,从而达到农药经营许可规定中要求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条件。现就办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华宁县行政区域内拟从事农药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培训方式及日程安排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面授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玉溪市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培训站颁发56学时培训结业证书。具体培训方案见附件《玉溪市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培训站农药经营许可专业知识培训方案》。
三、培训费用
学员报名参加培训需缴纳培训费用600元/人,培训费由玉溪市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培训站收取。培训费用于支付教师讲课费、教材费、场地费、证书工本费等,不包括学员交通、食宿费用,集中面授期间学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培训内容如下:
科目 | 授课方式 | 备注 |
农药管理规定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 | 面授 | |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基础知识及农药基础知识的学习 | 面授 | |
计算机基础知识 | 面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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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到时间、培训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到时间:2018年7月9日8:00--11:30。
培训时间:2018年7月9-15日。
培训地点:华宁县职业高级中学
报名方式:可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名,联系人:李立平13608773705
郎海涛15987081616 林丽13987709801
五、学员须知
1. 结业证书只是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之一,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还需具备《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望学员知悉!
2. 参加培训学员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小1寸彩照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