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40万吨/年工业甲醛、10万吨/年脲醛胶及胶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1d6ow2EANInHxWpCQyWvw 提取码:4tv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携身份证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名称: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ynsj20240207@163.com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盘溪化工园区
评价单位名称:云南智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700689875,381795118@qq.com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南祥路22号B幢九楼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意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云南盛佳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