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领?
在华宁县内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的四类人员: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本科,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
2.就业困难人员。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农民工。指华宁县户籍在统计上未划分为城镇范围内,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4.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的市场主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补贴标准是什么?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人只可享受一次,以前享受过创业补贴的不得再次享受,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申领的方式如何?
申请人必须先做就业登记才能申领补贴,打开微信小程序“就业彩云南”,点击“办业务”——选择“个人就业登记”,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进行就业登记,其中“就业方式”选择“个体经营(自主创业)”,也可以带身份证、户口册、营业执照到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县第二办公区就业部门办事窗口办理就业登记,再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申领补贴:
(一)微信端申领(推荐):打开微信小程序“就业彩云南”,点击“办业务”——选择“领补贴”——选择“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申领。
(二)电脑端申领:访问“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s://ynsjyj.cn),登录平台需在手机上使用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手机APP“掌上12333”中的“扫一扫”功能(建议使用谷歌、Edge、360极速浏览器)。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无欠税证明。可以在手机APP“电子税务局”中自行开具,下载“电子税务局”后注册用户,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点击首页上的“开具无欠税证明”,也可以带身份证到县第二办公区税务办事窗口开具。
2.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军人证明材料或者证件;返乡入乡农民工需提交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的盖章页和本人页及务工地居住证或务工地务工证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用工主体出具的务工证明、社保参保记录、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个人收入流水等);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
联系地址及电话
华宁县宁康街5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18室,咨询电话:0877-5018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