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小凉山农灌提水工程项目已由华宁县人民政府以华政复〔2026〕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华宁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特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小凉山农灌提水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1)水泵房建设:建设水泵房1座(占地面积22.31㎡,建筑面积22.31㎡),结构形式为混凝土结构(主体结构及建筑砌体、照明工程等)。(2)供水管及设备:提水管D159无缝钢管(焊连接,壁厚5.0mm)3000m,GB DN150热镀锌钢管(焊连接,壁厚4.5mm)5600m,DN200热镀锌钢管(焊连接,壁厚4.5mm)2650m,DN100(国标)镀锌钢管2555m,电动给水泵(电机率:355kw、额定流量(m3/h):200、额定扬程(m):450)1台,电动给水泵(电机率:315kw、额定流量(m3/h):155、额定扬程(m):469)1台,离心泵(45kw)1台,离心泵(22kw)1台,潜水泵(30.0kw)1台,启动柜(355kw)启动柜(500kw)各1台以及管道闸阀配件,变压器1台(500KVA)等。(3)蓄水水池:500立方米蓄水池1座,300立方米蓄水池1座,20立方米调节池1座。
3.招标范围:2026年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小凉山农灌提水工程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4.最高投标限价:¥3668038.45元。
5.建设地点: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小凉山。
6.工期:1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现行的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5.其他人员要求: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不低于后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7.企业业绩:投标人完成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工程内容中包含给水管道、泵站或蓄水池等给水设施的施工内容工程,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3年1月1日,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如自成立以来无业绩的,须提供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8.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请于2026年7月2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方法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报名材料到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泉乡新城4号)进行线下现场报名、获取。
方法二:投标人将报名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由代理机构接收报名材料,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报名材料一份(签字、盖章、自拟格式):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④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华宁县印刷厂生活区7号楼会议室,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7月23日14:30,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15:00。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
七、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n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华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5号
联系人:邓润
电话:0877-501104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泉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泉乡新城4号
联系人:杨耀程
电话:18787733344
3.招标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何婷婷
电话:15087715105
招标代理机构QQ邮箱:569317198@qq.com
日期:2026年7月2日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 岗位资格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技术负责人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施工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安全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质量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标准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材料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机械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劳务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资料员 | 1人 | 是:☑ 否:□ | 专职:□ 可兼任:☑ |
|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