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帮助,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范围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的具体信息可参见《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ing.gov.cn/)及“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nxzfxxgk/)查阅《目录》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或者直接搜索信息。
二、公开形式
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登录“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或者直接搜索信息。
2、到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咨询、查阅。
地址:华宁县宁荣街五号(政府第二办公区5楼);
电话:0877-5012431;
邮编:6528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公开时限
按照《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公开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县文旅局信息公开机构将予以提供。属于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县文旅局信息公开机构将依法依规处理。县文旅局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1、地址:华宁县宁荣街五号(政府第二办公区5楼);
2、电话:0877-5012431;
3、邮编:652899;
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公开的具体步骤
1.申请的提出
向县文旅局信息公开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录“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口头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录“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在网上直接提交。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监察委员会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者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