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按照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8〕6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玉溪市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云财非税〔2021〕20号)、《玉溪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财非税〔2021〕8号)的相关要求,华宁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与市级同步,于2021年10月启动,新三代系统启用后短期内将停止使用纸质票据。为稳步推进覆盖全部财政预算单位、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华宁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宁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9日
华宁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动华宁县完成非税收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进而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单位电子票据改革积累经验,结合华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建立管理先进、操作可靠的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管理系统,构建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财政票据监管体系,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一体化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同时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取消医疗纸质票据,积极探索医疗电子票据的医保商保电子报销入账和跨省异地报销入账,实现医疗电子票据的全闭环业务流程。
二、改革原则
(一)科学规范,便民高效。运用先进的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科学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全流程监管体系,建立与公共财政管理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新机制,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的。
(二)统建统管,统一规划。采用省财政厅统建的系统,集中部署,按照财政部规范要求,制定统一的数据规范和管理流程,各级财政、执收用票单位按照权限分级管理使用。
三、改革内容
(一)利用省财政厅统一建成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华宁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取消纸质票据。
1.财政电子票据基本概念。财政电子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收取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其基本特征是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通过网络手段进行传输流转, 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载体进行存储保管。
2.建立对财政电子票据制样、赋码、开票、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的社会化应用。利用省财政厅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电子票据管理,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财政电子票据,数据通过网络进行传输;缴款人通过告知单、微信(微信小程序或电子票夹)、电子邮件、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
3.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规范》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启用云南省根据财政部全国统一式样设计的《云南省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以及财政部统一的票据编码,各类财政票据的适用范围及其他管理要求不因票据式样而改变。财政电子票据自安装使用起,执收单位停止使用纸质票据。
4.根据业务需要可选择使用开票前置系统。对多窗口、多业务、用票量大、开票实时性强、有独立开票业务系统的单位(如医疗、公安、高校等),为提高单位开票效率,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自动开票,同时保障网络中断时收费业务正常开展及网络恢复时数据及时传输,单位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选择使用开票前置系统。
(二)建立财政统一公共支付(服务)平台。
1.利用云南省财政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对接,为各级缴款单位、用票单位、报账单位、监督检查等部门提供全国一站式财政电子票据查询、真伪验证和报销入账等服务。
2.统一缴款渠道,打破银行壁垒、地域壁垒和渠道壁垒,实现跨地域、跨渠道自由缴款,最大限度地方便缴款人。通过统一支付平台作为财政非税电子收缴的应用,支持各类场景,实现聚合支付、多渠道缴款;支持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POS机、自助设备、线下扫码等作为缴费入口;支付渠道包括微信、支付宝、银联、银行网银等,缴款人可在全省或者全国范围内任何银行、任何地点缴费,有效解决困扰地方多年的跨区域、跨行缴款信息不通的关键性问题。
四、实施计划
(一)基础信息确认。10月15日前,完成财政基础信息和单位基础信息的基础信息确认工作。包括:项目库、财政用户、单位票据、单位用户、单位项目、单位电子印章等。
(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启动暨业务操作培训会。10月19日,组织辖区内各级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召开华宁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管理改革启动会,布置改革相关工作,明确上线时间,并完成系统业务操作培训。
(三)签名证书申领发放。10月19日,根据全县在线单位数量,在华宁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启动暨业务操作培训会后统一发放在线单位CA卡。
(四)票据申领发放。10月19日培训结束后,及时向市财政局申领财政电子票据和新版纸质票据,并向用票单位发放。
(五)各相关单位上线时间
1.全县所有在线单位10月19日完成系统培训,单位硬件及网络环境确认,10月20日正式上线;11月20日前,完成全县所有医疗单位上线运行。
2.后续接口单位上线,时间待定。
五、组织保障
为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华宁县财政票据电子化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坝兴伟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汝能 县非税局局长
徐沙弟 分管会计工作副局长
成 员:孙世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普 晶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诗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非税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黄汝能同志、徐沙弟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县财政局各股室、中心,县金融办、和县非税局主要负责人。
县级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华宁县财政电子票据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专班。
(二)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启动会和业务操作培训会,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及时整理改革推进情况和做好改革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本局其他相关业务股室和各乡镇财政所的沟通联系。
2.县财政局非税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推进改革的业务及技术协调工作。
3.县财政局有关支出科室:负责对口单位的协调工作。
4.县直各有关单位抽调的专班人员:负责本单位改革推进的协调工作。
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各相关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制度
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县财政局根据工作要求,成立本辖区的财政电子票据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工作专班,明确人员,确定分工,统筹安排好本辖区的改革推进工作,并指定专人及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改革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