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301000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华宁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保障等优抚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及纪念活动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紧紧围绕实现“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不断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质效,精进而为,踔厉奋发,实现了党建引领有高度、拥军优属有浓度、优抚褒扬有力度、安置就业有亮度、权益维护有温度,各项工作跃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华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华宁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我局所属2家单位(华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华宁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经费纳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报表并入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单列1名,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人(离休0人,退休6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9,664,180.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10,880.83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3,300.00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56,219.19元,下降1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81,719.19元,下降13.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5,500.00元,增长91.73%。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比2022年末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保险相应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3年优抚对象人员比上年有所减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64,180.83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552.26元,占总支出的12.28%;项目支出17,248,628.57元,占总支出的87.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56,219.19元,下降13.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86,243.10元,下降31.02%;项目支出减少1,969,976.09元,下降10.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比2022年末减少1人,人员工资及保险相应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优抚对象人员比上年有所减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减少,导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5,552.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2,888.54元,占基本支出的9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663.72元,占基本支出的5.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48,628.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248,628.5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死亡抚恤,支出金额640,987.00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
2.伤残抚恤,支出金额2,077,757.86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伤残抚恤金;
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金额7,770,973.32元,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4.义务兵优待,支出金额881,146.25元,用于发放义务兵和消防员优待金;
5.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支出金额2,347,954.65元,用于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6.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支出金额36,337.00元,用于支付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及整修工程支出;
7.其他优抚支出,支出金额739,173.47元,用于支付低收入人群临时价格补贴、优抚对象城乡一体化生活补助、优抚对象节日慰问、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解三难;
8.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金额477,600.00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9.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金额731,849.28元,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的生活补助;
10.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金额52,010.00元,用于退役士兵培训教育;
11.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金额46,670.36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12.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金额24,646.90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1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金额14,700.00元,用于军工遗属生活补助;
14.行政运行,支出金额102,600.00元,用于支付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工作人员工资;
15.拥军优属,支出金额487,743.56元,用于节日慰问、双拥座谈、烈士陵园管护、公祭活动项目经费;
16.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支出金额9,656.00元,用于军队转业干部人员经费支出及涉军维稳工作经费;
17.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金额806,822.92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10,880.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相比减少3,081,719.19元,下降13.5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单位在职职工比2022年末减少1人,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优抚对象人员比上年有所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84,49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6%。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抚恤补助支出、退役安置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0,601.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具体明细是: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1,708.3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942.5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27.85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06,822.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5,7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0.00元,决算为5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0.00元,决算为53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0.00元,支出决算为5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00.00元,决算为5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86.00元,下降9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86.00元,下降91.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督查检查工作及解决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生活困难时产生的公务接待(1批次人12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663.72元,比上年减少161,992.49元,下降56.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成本,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789.44元、会议费2,194.00元、公务接待费533.00元、工会经费14,662.28元、福利费5,985.00元、其他交通费61,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771,557.50元,其中,流动资产74,649.34元,固定资产139,716.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4,637.53元,无形资产2,553.6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585.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华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5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