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面对当前新冠疫情严峻的情况下,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春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华宁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及春季防控,在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华宁县卫生监督局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表》的检查内容,对全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测报告及公示情况,卫生管理档案建立、禁止吸烟标识、卫生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情况、顾客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及消毒记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为继续加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针对住宿场所、候车室、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指导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对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遇到红黄码和体温异常要及时上报到疫情防控指挥部。
1月4日至12日,共出动执法车辆6辆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58人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27户次,现场下达意见书12份,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保证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也让从业人员认识到了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下一步在春节到来之前卫生监督局将继续加大对公共场所监督检查。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