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编制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全文由六个部分组成,即一、概述;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www.huaning.gov.cn;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hnxzfhcxjsj/)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华宁县宁昌街5号;邮编:652899;电话:0877—5011532;传真:0877—5011532。)
一、概述
为保障人民群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表达权,县住建局按照《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全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副主任为住建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站所、股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收集后,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同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的程序,做到了责任、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完善制度建设
按照要求编制了《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华宁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前,认真填写《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规范、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玉政办函〔2017〕6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设置了原有栏目,新建重点领域栏目: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公众急需了解的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我局及时搜集工作中的新动态、新进展和新经验,通过“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进行公开,切实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2017年,县住建局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32条。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69条(数据从2017年6月至12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情况。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为:政务信息类131条,通知公告类41条,机构概况5条,办事指南1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41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3条,住房保障信息公开3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
(四)开展政策性解读工作情况。我局2017年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文件,不涉及政策性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2017年在网站回应社会关切问题1个,已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回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了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规范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深度和广度不够;重点工作的公开力度不够大,公众想了解的信息得不到全面的了解。
(二)改进措施:我们将对网站栏目进行认真清理,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进一步提升网站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便捷性和实用性;重点公开公众急需想了解的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等。在以后的网站管理工作中,我局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检测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杨崇骏 审 核 人:赵云桥
填 报 人:张玉金 联系电话:5011532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