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项目征求居民(个人)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华宁县盘溪镇辖区内部各村庄居民;征求社会团体公众意见主要集中在华宁县辖区内各社会团体。
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iUNYkRAm。
3、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
《年产100吨高纯金属铷、金属铯与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文本放置于华宁隆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化工园区;电子版文本网络查看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SFyglRqf。
4.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电子邮箱:1453691049@qq.com;
联系电话:18788533216;
邮寄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甸尾社区居民委员会河滨路东侧水云间,收件人:华宁隆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4年4月23日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
华宁隆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