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24年,巡抚姜思睿带领民众疏浚海口河,这是《华宁水利志》中关于水利建设最早的文字记载。以这为起点,在风雨兼程的近400年历程中,前赴后继的水利人绘制了缤纷的历史画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华宁水利部门按照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加快转变,治水实践不断深入,水利投入大幅增加,防洪抗旱能力逐步提高,水利建设成就日益凸显,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40年来,华宁县水利事业投入之多、建设规模之大、工程类型之丰富可谓空前,以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库新建、扩建和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规模化节水、江河治理、小流域治理、五小水利等为代表的水利建设进一步深化和拓展,谱写了崭新辉煌的新篇章。
一、水利保障能力跨越式提升
1978年至2018年,全县累计完成水利投资37.56亿元。其中,2012年至2018年完成水利投资26.87亿元,占40年总投资的74.5%。尤其2015年以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我县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主动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全力推进水网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多年来想干未干的重点工程相继上马,一大批重大项目建成并发挥效益。完成了白龙河水库定向爆破筑坝和除险加固、糯节河水库、龙洞河、青龙河、盘溪大龙潭生态保护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2011——2015年规模化节水、第二批重点县项目等建设,实施了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启动了矣则河水库扩建、核桃冲、雨勒冲、分水岭、小箐水库新建。40年来,蓄水库容由1978年的1145万立方米增加到4706万立方米,增长31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由70138亩增加到141150亩,增长100.1%。
截至2018年,全县已建成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9座,小坝塘207座,总库容4706万立方米。建成小水池7426件,小水窖63555口,流量0.3m3/s以上的沟渠7件,以下642件,小型泵站195件,小型机电井4件,输水管道49件,小型河道治理工程24件,乡(镇)村集中供水6件,农村人畜饮水工程723件。全县水利工程年可供水量8753万立方米,形成了以中型、小〈一〉型水库为龙头,小(二)型水库为重点,小坝塘、小水窖、小水池为基础,白龙河、矣则河、老里箐、华盘大沟四大灌区为枢纽,集农业灌溉,抗旱防洪、城镇(乡)供水、水力发电、水土保持等功能于一体的水利工程体系,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趋于完善
40年来,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保障了全县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实施了华宁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面积845km2,涉及17个小流域5个乡镇70村委会300个自然村10.7万人。防治区内新增设15个自动雨量站、5个自动水位站、167个简易雨量站和2个简易水位站。设置5个乡镇级无线预警广播站、60个村委会级无线预警广播站和167个人工预警站。预警网络和防御体系可覆盖整个华宁县境,为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提供了可靠的一线信息和资料。建成30件抗旱应急工程,其中:水库工程1件,抗旱应急备用井工程17件,引调提水工程12件。年供水523.02万m3,可解决5.15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和6.87万亩的抗旱保苗用水问题。完成以南盘江、曲江、龙洞河、青龙河等重点江河、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150km,重点城镇和防洪保护区的防洪能力逐步得到提高。
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方面,完成专线骨干接入网络建设,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完成县级水利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市级水利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实现实时数据的汇集、查询及基本分析功能。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已初步建立,干旱易发区、重要城镇、粮食主产区应急供水能力逐步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逐步增强。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惠泽万民
我县农村人口半数以上分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实施农村饮水饮水安全项目前,区域内基本无水利供水设施。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十分困难。长期以来,华宁县委、县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重点工作任务强力加以推进,抓实抓好。经过历年小批建设和2006年开始的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全县累计建成农村人畜饮水工程723件,投资1.2亿元,解决了171500人、38218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实现了农村供水人口全覆盖的目标,自来水普及率达90%,供水保障率达95%。
自2016实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以来,工程建设中心向巩固和提高供水水质转移,针对饮用水体不合格的指项,通过工程措施安装净化消毒设备提高水质合格率。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人口8.99万人,已建成30件,投资400万元
目前,全县供水规模1000 m3/d以上的工程有2件,为县城自来水厂、盘溪镇自来水厂,属县、乡级供水工程。供水规模1000—200m3/d的工程有6件,为青龙镇供水站、华溪供水站、龙洞河供水站、通红甸供水站、新城供水站、九甸供水站,属乡(镇)级供水工程。供水规模200m3/d以下的供水工程312件,引泉设施供水的工程411件,属村级供水工程。
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推进
2017年以来,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河长制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出台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全县纳入县级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数量由56个增加到66个,其中河流15条、水库39座、渠道2条、水源地3个、电站水库7个,全县总共纳入乡镇(街道)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湖库渠数量达到305个,做到了河湖(含人工湖)库渠全覆盖;全县安排县级河(湖)长28名,乡镇(街道)级河(湖)长57名,村(社)级河(湖)长120名,做到了河(湖)长全覆盖;全县安排联系部门175个,其中县级45个,乡镇(街道)级130个。二是建立水质监测体系,改善提升水质。制定了华宁县水质监测方案,全县设置水质监测点位共66个。三是开展基础技术支撑工作,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完成纳入县级河长制实施范围的54个河湖库渠项目“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三是建立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立河长制微信群,全面推行使用“钉钉”巡河软件。四是开展“清水行动”,全面提升水质。全县开展清河行动共计135次,整治人数投入6402人,整治车辆及机械投入221次,整治资金投入51.2万元,整治面积112330m²,清理河道201.6km,清理垃圾1456吨,河湖水质得到一定改善。积极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县河湖库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51个,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建立月报制度。集中开展十四项专项行动,由环保、水利、住建、国土分别牵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
五、水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华宁县境内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411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有水23.3万立方米,人均1324立方米,耕地亩均2172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中,地表水2.4302亿立方米,占71.2%;地下水0.9808亿立方米,占28.7%。未计入水资源总量的还有与邻县的3条界河,即海口河、南盘江、曲江的过境水量,多年平均为28.42亿立方米,其中南盘江(含海口河)22.74亿立方米,曲江5.68亿立方米。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以来,依法治水管水走上法制化征程。 2013年全面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与取水许可、用水总量控制与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加强了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全县取水许可证数量及复核、查验和统计结果, 截至2017年,实际年用水总量为0.6714亿立方米,比计划用水总量小53.37%,控制在玉溪市下达我县的1.44亿立方米的目标值内。全县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5,超过下达的≥0.53的目标值要求。7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测数据全部达标,白龙河水库、二龙山龙潭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我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目标值。
华宁县水功能区7个考核断面指标评价情况(2017年度)
序号 | 功能区名称 | 代表断面 | 水质 目标 | 2017年水质 | 达标 评价 | 备注 |
1 | 南盘江宜良-师宗保留区(澄江县、华宁县) | 黄草铺、石头寨 | Ⅲ | Ⅱ | 达标 | 全年平均 |
2 | 抚仙湖保护区(澄江县、江川县、华宁县) | 孤山湖心、隔河、海口、新河口、禄充 | Ⅰ | Ⅰ | 达标 | 全年平均 |
3 | 曲江峨山-华宁保留区(红塔区、峨山县、华宁县) | 高大、竹居河 | Ⅲ | Ⅲ | 达标 | 全年平均 |
4 | 盘溪大龙潭开发利用区 | 盘溪大龙潭 | Ⅲ | Ⅱ | 达标 | 全年平均 |
5 | 青龙河华宁开发利用区 | 青龙水位站 | Ⅲ | Ⅲ | 达标 | 全年平均 |
6 | 核桃冲水库华宁开发利用区 | 核桃冲水库 | Ⅱ | Ⅱ | 达标 | 全年平均 |
7 | 龙珠河华宁开发利用区 | 龙珠河华宁河入口 | Ⅲ | Ⅰ | 达标 | 全年平均 |
六、水利法治建设继续深化
多年来,我们持续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工作,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全面推行水利综合执法,规范履行水利行政职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利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大力推行水利政务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水政监察与严格水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巡查监管和联合执法,大力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建设等执法行动,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对曲江、南盘江的29个非法河道采砂点进行强制取缔,依法规划了19个河道可采区段(其中:曲江14个,南盘江5个),并通过挂牌公开出让了三年采砂权。调处水事纠纷20起,有力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环境。
七、水利队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1978年7月,农业、水利行政机构分设,成立华宁县水利电力局,后更名为华宁县人民政府水利水电局,2002年更名为华宁县水利局。属县人民政府下设的水行政主管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加强水资源调度、节约和保护,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截至2018年,县水利局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水政水资源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道采砂股5个内设行政机构,设工程管理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水保站和白龙河水库、矣则河水库、华盘大沟、老里箐水库、糯节河水库、核桃冲水库管理所9个事业单位。总编制91名,实际在编78名。多年来,县水利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学习与深入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促进,提升综合素质,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华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攻坚克难,奋力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为支撑和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更加坚实的水利基础。
展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自加压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秉承和发扬水利人“献身、负责、求实”的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继续谱写华宁水利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