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属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编制主体:县属预算单位,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指纳入预算管理的群团组织,
编制资金: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这里的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编制的采购项目:1.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2.经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制定并报财政厅备案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3.集中采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这里的目录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以上是指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4.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此类项目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时,也应该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者不能相互取代,前者编制是获取资金,后者编制是获得采购手续;5.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涉密政府采购项目。
二、编制内容和要点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品目、数量、单价、金额、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等。采购品目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年189号文件准确选择二至六级品目,采购数量和单价,采购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严格执行县级印发的资产配置标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30%的份额,其中面向小企业占预留金额的60%。
三、编制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云南省地方预算标准化平台,随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采购项目都编制预算,但涉密采购,无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目录外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均不编报政府采购计划。
四、政策提醒
采购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执行,包括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环保产品优先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扶贫832采购。
五、其他相关要求
采购单位采购预算编制必须做到:细化采购预算,合规、完整、明确提出采购需求,预防和严禁采购预算不实、超标准、超资产、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现象出现;妥善处理存量资产与新购置资产的关系,确保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与人员配比合规;各采购单位所拟定的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方式年内切实可行;合法与效率,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准确选择合法合理的采购组织形式与采购方式,实现依法采购和物有所值采购。所有项目采购单位必须坚持做到采购信息采前发布、采购结果采后公告、采购合同及时备案。
六、严格采购程序
(一)备案管理。采前提交采购计划,完成备案程序,办完采购手续。采后组织履约验收,进系统合同备案。
(二)采购执行。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政采云平台操作简单、省时便利,零星采购均能提供服务。
(三)采购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达到预算绩效和政策目标。资金不就位不应该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