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问题解答
问: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答:1.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居民,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2.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居民的现役军人,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问:申请办理省内跨区域离婚登记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可查询到当事人结婚登记信息或者经联系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可查询到结婚登记档案,且系统信息、档案记录与当事人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记载信息一致。
问:办理省内内地居民申请跨区域婚姻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答:以下三种情形不纳入“全省通办”:1.补领结婚证仍按原方式和途径办理;2.边民、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等婚姻登记暂不列入“全省通办”范围;3.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先不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
问:《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自2023年8月15日开始实施。
政策文件:《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 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