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的要求和我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件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 日为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本县政府网站(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华宁县机动车检测站二楼,邮编:652899;电话:0877—5016396;传真:0877—5016396)。
概述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透明型、法治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法、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工业园区党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本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领导分工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全面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股(室)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及时了解信息公开网站工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做好浏览、筛查、发布工作,做到层层抓好落实。
注重制度建设。我单位制定了《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安全责任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优化服务建设。我单位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严格保密审查。切实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对单位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条(其中:华宁县人民政府公开网128条 、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共1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类。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主要以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2个网站平台进行公开为主,以公开栏进行公开为辅。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本年度暂无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社会关切信息。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二)改进的措施:针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委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发股(室)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继续加强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体制、载体,突出查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28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2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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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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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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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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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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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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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单位负责人:杨永恒 审 核 人:唐正龙
填 报 人:顾美 联系电话:5016396
填报日期: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