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华政办〔2018〕2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华宁县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为进一步规范县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华宁县环保局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充实和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股(室)、队、站和人员,强化“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华宁县环境保护局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和《华宁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类工作信息动态在第一时间提炼发布,搭建了多层次,广覆盖、及时、准确、全面、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
(四)严格落实依规公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信息公开、政策性文件公开、决策公开和执行公开等任务,重点突出工作亮点,公布重点内容:一是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部署落实情况等;二是本地区、本部门环保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举措、新经验等;三是本地区环境质量改善或重大变化情况,环境污染、环境安全情况等;四是环境合作与交流中的重要情况和进展,重大环境科研成果;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六是重要调研报告和趋向性、动态性及其他综合性政务信息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情况。2018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条,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为:通知公告类4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类17条、行政处罚15条、单位预决算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可查阅环保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可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进行查询;在“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可通过点击“华宁县政府下属单位”中的“华宁县环境保护局”进行查询。
(三)开展政策性解读工作情况。县环保局2018年在“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部门文件0个,不涉及政策性解读工作。
(四)回应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2018年在网站未收到社会关切和政务舆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
2018年县环保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将不予公开的文件上传政务信息公开网。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县环保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工作情况看,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信息分类不明、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改进情况
2019年,县环保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的梳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继续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获取便捷性。三是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详见《华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华宁县环境保护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37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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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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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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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州市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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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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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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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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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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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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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单位负责人: 审 核 人:张志洪
填 报 人:李军 联系电话:0877-5019487
填报日期: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