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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财政能力建设。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华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县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6.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8.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9.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财会监督。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地方国有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全县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相关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推荐企业上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4.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承担华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及债务绩效评教股、国库股(华宁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科教和文化股、行政政法股、经济建设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股、金融和对外合作股、金融服务股、监督与会计股、国资股、政府采购管理股。
所属单位1个,是华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华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华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收入提质增效。根据年初人代会批准的2024年财政收入目标,制定了《华宁县2024年财政增收方案》,借助市级搭建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准确把握财税收支变化趋势,每月召开财政运行监测调度会议,找准短板弱项,逐项调度分析研判,注重精准施策,推动财税收入量质齐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71亿元,同比增长11.78%。充分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免上解政策“窗口期”,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5994万元,非税收入有力支撑,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41个百分点,收入实现扭负为正。二是抢抓争资立项。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全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倾斜。2024年向上争取中央、省、市级资金100,954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55,780万元。争取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9个702万元。争取彩票公益金一般性项目10个420万元。
财政保障难中求稳。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预算中的“三个优先”,从预算安排、资金统筹、壮大财源、风险防范四点发力打好“组合拳”,切实兜住“三保”底线。2024年“三保”支出99,385万元,支出进度94.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88%。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9,671万元,保工资支出78,331万元,保运转支出1,383万元。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2024年拨付盘溪化工园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华宁县城排水补短板建设项目)等合计1,265.98万元。三是过紧日子“紧”出新成效。制定《华宁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压减方案》,通过优化经费指标,严格管控编外人员经费支出,2024年编外人员经费支出6,522万元,较2023年减少1,776万元,下降21.40%。2024年继续压减“三公”经费7.12万元,压减比例1.57%;大力压减福利费、培训费658.12万元,压减比例达42.25%;2023-2028年每年压减日常运转经费100万元,预计共压减金额600万元。
民生支出有温度。始终坚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紧盯养老、教育、卫生、医疗等重点领域,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为民生“加码”、为生活“加温”,2024年民生领域支出116,620万元,让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一是民生“细账”有温度。2024年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经济困难老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资金4,572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有保障。2024年共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计划生育补助等卫生健康民生保障资金3,168万元。三是持续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力度。华宁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人均为1,050.00元/年·人,比2023年提高60元/年·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清算人数171,828人,收缴保费6,690.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1,009,308人次8,998.5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5,852人次509.42万元。四是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政策有效执行,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达6,655万元。五是全力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教育资源整合优化力度,注重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2024年以来教育支出达36,370万元,同比增加226万元,增长0.62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位。六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通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推动乡村朝着“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目标迈进。2024年拨付衔接资金3,772.51万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07万元。七是全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各级资金统筹整合,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支出4,923万元。
防风化债稳步推进。一是防范债务风险,切实打好化债攻坚战。制定2024年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财力增收方案。结合0.3亿元的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和1.88亿元的置换债券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现1+N的债务化解目标。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全口径债务系统中录入拖欠企业账款、拖欠账款、国有企业债务。二是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力度,切实守好老百姓钱袋子。研究制定《华宁县2024年“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非法集资”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9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拉挂横幅5余条,现场向群众解答金融类问题案例20余起。紧盯重点行业领域的“高利贷”、“套路贷”、“校园贷”等扰乱财政和金融秩序的各种违法乱象,密切关注投资类公司清理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地方类金融机构清理排查及备案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财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四本预算”有效衔接;稳步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分类分档核定经费标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财政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切实将制度数字化,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稳步推进;制定《华宁县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公司监管,提高运营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者薪酬体系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吸引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聚焦企业主责主业,通过剥离、重组、注销等方式进行优化重组,实现企业瘦身提质。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充分利用云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立收支专户监控体系,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全方位监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运行情况。2024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共预警监控授权支付35,751笔,涉及资金总额188,179万元。四是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切实加强财会监督,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282,90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2,900.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580.23元,增长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580.23元,增长1.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出售住宅产生的相关费用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282,900.09元。其中:基本支出8,333,386.62元,占总支出的89.77%;项目支出949,513.47元,占总支出的10.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580.23元,增长1.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748.01元,下降0.65%;项目支出增加213,328.24元,增长28.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出售住宅产生的相关费用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33,386.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55,083.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8,302.84元,占基本支出的5.74%。(年人均办公费3,056.75元,年人均邮电费647.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9,513.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市场平台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采购限额以下市场平台运行维护费。
财源建设经费项目经费228,586.00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支出,保证日常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26,73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支出,保证日常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公用经费项目经费369,354.68元,主要用于支付处置房屋产生的税费及附加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2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3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订购报刊费用。
玉溪市财政局清算下达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经费140,356.36元,主要用于支付系统运维费及劳务费。
玉溪市财政局清算下达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经费24,64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玉溪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经费2,346.43元,主要用于支付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2,900.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8,580.23元,增长1.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88,76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6,264,091.56元,项目支出724,670.6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3,24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完成年初预算的64.5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746.50元,死亡抚恤支出22,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2,66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81,807.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2,726.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128.95)。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64,99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其中:玉溪市财政局清算下达2022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140,356.36元,玉溪市财政局清算下达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24,64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2,346.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金融支出,为玉溪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资金项目支出2,346.43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0,8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完成年初预算的73.79%。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支出540,88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200.00元,决算为27,51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18.71元,下降40.6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616.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22%,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200.00元,决算为15,89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78%,完成年初预算的40.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40.29元,增长1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359.00元,下降56.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359.00元,下降56.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200.00元,支出决算为27,513.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818.71元,下降40.6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1,61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200.00元,决算为15,89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5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勤俭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40.29元,增长15.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359.00元,下降56.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9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359.00元,下降56.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勤俭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出行次数较上年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302.84元,比上年减少40,957.94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压实过紧日子思想,缩减日常办公经费和降低办公成本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支出155,894.11元,邮电费支出33,000.00元,会议费支出4,720.00元,培训费支出3,415.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897.00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1,616.73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21,100.00,工会经费支出32,66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华宁县财政局资产总额896,119.76元,其中,流动资产68,659.53元,固定资产827,460.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791.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418.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431801111
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文档.docx
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