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全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华宁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锦街13号,电话:0877-5018688。)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并且能公布的各类信息。2022年,华宁县审计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6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审计结果公告11条;通知公告4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华宁县审计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华宁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详细介绍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2022年,华宁县审计局严格执行《华宁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体制机制保障,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同时,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华宁县审计局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对政府信息按时间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三类。信息公开栏下设通知公告、审计结果公告、机构职能等栏目,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认真按照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结果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华宁县审计局结合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政务公开要点分工方案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公开的渠道、形式有待创新。二是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文字图片居多,视频、音频等多媒体素材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丰富发布内容,多形式化更新内容,严格信息发布程序。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抓好改进落实。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审计工作紧密结合,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和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推进阳光机关建设。三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信息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梳理,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